建设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有关轻伤、重伤、解答
1、轻伤——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 (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A、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严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