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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2020年1月1-15日(总第82期)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5日 点击量:

 

一、安全观念篇

1、筑牢安全防线 系紧建筑施工“安全带”

二、安全政策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三、安全动态篇

1、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四、安全警示篇

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庆阳市“11.20”起重伤害较大事故的通报

五、安全知识篇

1、全国多地迎来雨雪!雨雪天气安全生产管控要点请查收!

 


一、安全观念篇

1、筑牢安全防线 系紧建筑施工“安全带”

建筑施工安全是生命线、底线、红线。为了确保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很多建设者在年末依旧坚守岗位,用汗水迎接新年的到来。岁末年初是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的关键期,也是安全管理的薄弱期,要做好岁末年初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和生产工作,严把检查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做好岁末年初期间的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其重要性在于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将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检查避免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弱其危害性,是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

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全力做好抢险救援”,正式拉开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序幕。

为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多地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组织对行业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值守,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要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要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等安全巡查监控;要做好生活安全区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做好岁末年初期间的施工 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指导原则,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也日新月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VR/A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安全生产的融合日渐深入。“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一站式VR安全培训体验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云平台”、“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安全准入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化创新应用成果的落地实施,为安全管理带上了一定的“防护罩”。施工企业和工地也逐渐从传统的“人管安全”向“科技管安全”转变, “智慧”监管已经成为新常态。

岁末年关临近,施工现场进入施工关键期,加上冬季施工过程中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施工安全风险增大。为此,要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提前预判、强化监管,严防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制定合理的安全施工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兼顾全局、紧张有序、忙而不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岁末年初期间的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不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制度及办法。

近年来各施工单位通过科技创新,不断丰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积极打造“智慧工地”,让“智慧工地”在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效率、管理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建筑施工节能环保工作。采用先进的高强新型盘扣架支撑体系,作业面、后浇带满铺脚手板,采用可视化安防监控系统和塔吊防碰撞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

这些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着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促进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和建筑施工节能环保的发展。

岁末年初,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从防护设施、照明设施、绿色施工、施工机具、消防设施、生活区管理、脚手架、安全教育培训、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等多个方面,推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推广应用标准化、定型化设备和设施方面的规定,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然而,由于建筑业有着露天高空作业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动摇。春节将至,我们向依然奋斗在岗位上的建设者们致敬,感谢他们用辛勤的汗水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生命无价,安全至上。建筑从业者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筑牢安全防线,系紧建筑施工的“安全带”,安全生产迎新年。

二、安全政策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建市规〔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相关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招标人的权责

  (一)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夯实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二)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集中建设管理方式。实施相对集中专业化管理,采用组建集中建设机构或竞争选择企业实行代建的模式,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优化招标投标方法

  (三)缩小招标范围。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四)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五)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积极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督,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与本地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加快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加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力度。

  (六)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对标国际,建立工程计量计价体系,完善工程材料、机械、人工等各类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式,强化招标人工程造价管控责任,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变更,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三、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

  (七)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八)加强评标专家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监管和抽取监督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对评标专家的监管职责。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应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自愿报送和年度业绩公示制度,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评价,严格依法查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十)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四、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十一)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

  (十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招标的项目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评审委员会评审信息、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定标方法、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三)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健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应用,严禁假借信用评价实行地方保护。

  (十四)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招标投标投诉,加大查处力度。要规范投诉行为,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属于恶意投诉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十六)推动示范引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十七)做好宣传引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招标投标改革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支持,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为顺利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19日


 

三、安全动态篇

1、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全面总结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步推进“一城一策”试点,房地产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三是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加快研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发展公租房。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截至11月底,已开工315万套,超额完成289万套的目标任务。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探索融资方式、群众共建等9方面体制机制。四是加快转变城市建设方式,城市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阶段性目标任务,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4.9%。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颁布实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46个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53.9%。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专项行动,以整洁、优美的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是大力加强村镇建设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11月底,脱贫攻坚需改造的135.2万户危房已开工97.9%。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已覆盖84%以上的行政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已完成86%的任务。六是持续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改革,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七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世界排名从121位大幅跃升至33位。八是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结合农房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九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到39平方米,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镇化进程波澜壮阔,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城市承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支持1794万农户改造了危房,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建筑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显著增强,一批重大工程建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深化改革成效显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蓬勃发展,市场活力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行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倍感骄傲和自豪,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对做好明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走内涵集约式的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需改造的135.2万户危房2020年全部竣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90%以上。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三是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问题找准切入点,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四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城市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力戒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加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本领。坚持试点先行,在探索积累经验基础上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会议强调,2020年,要重点抓好以下9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二是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强化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四是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城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从解决“城市病”突出问题入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构建部、省、市三级CIM平台建设框架体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要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构建全国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继续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五是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经验,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县域美丽乡村评估体系。六是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继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七是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各地改革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明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八是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使“共同缔造”活动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九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用好“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系列培训教材,持续加大对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

  会议号召,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扎实的行动,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倪虹、黄艳、姜万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寒松出席会议,易军作会议总结讲话。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司(局)负责人,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人,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出席了会议。   中国建设报


 

四、安全警示篇

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庆阳市11.20”起重伤害较大事故的通报

甘建质〔2019〕394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20191120日,庆阳市西峰区悦湖公馆项目2#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省住建厅立即对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处室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督促指导事故查处工作。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庆阳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豪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塔机安装单位为庆阳中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清醒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严峻形势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问题不足,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19371号)安排部署要求,对本辖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筑市场及安全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施工单位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监理单位超资质营业、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关键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尽职履责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措施落实方面要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消防安全、扬尘防治、危险化学品、食堂食品卫生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的检查。

    三、依法从严实施执法问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和查处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书面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对企业及项目依法及时启动安全条件复核程序,项目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复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前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查处案例对行业安全的警示教育和规范引导作用。对发生的事故要依法、及时、准确报告,同时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安全条件复核、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对于涉及我厅管辖权内资质资格、安全证照等处罚事项的要及时提请我厅进行处理。

庆阳市住建局要督促事故项目停工整改,并组织人员对有关事故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罚,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按照省厅督办通知要求及时报告。对于我厅在123日至9日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市场、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安全知识篇

1、全国多地迎来雨雪!雨雪天气安全生产管控要点请查收!

冬季天冷、地滑、冰雪霜雾多、结冻期长,因此冬季给行车工作和安全生产带来许多困难,冬季作业的特点概括如下:

1、笨:冬季天寒地冻,风 、雪 、雾的天气多气候恶劣,作业人员穿戴较多,地冻打滑,行动不便,显得笨手笨脚,不但影响视线听觉而且影响操作技能的发挥。

2、滑:冬天霜、雪、冰多造成露天通道和地面滑,给露天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不利因素,增加了难度。

3、凝:冬季气温低、雾多,信号、玻璃包括人的眼镜都容易凝霜凝雾瞭望困难影响作业。

4、畏:冬季气候严寒,人们由于畏寒怕冷,容易简化作业程序盲目乱干、有章不循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防风措施

安全半月谈2020年1月1-15日(总第82期)

安全半月谈2020年1月1-15日(总第82期)

1、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防止寒流、大风等天气的突然袭击,做好提前预防。

2、对生产现场的高空挂物、空调外机、各类标志标牌、窗户等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

3、高处作业完成后,需将所有零件、工具、废弃物一并清理干净,避免因大风吹落造成的伤人、伤物事故。

4、宿舍内在大风来临前,需将窗台、走廊上晾晒的衣服、鞋子等各类物品收回宿舍内,防止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人、伤物事故。

5、对大风异常天气,各单位要对员工及时强调,巡检及操作安全,对危险场所要做好警示和躲避。

防冻措施

安全半月谈2020年1月1-15日(总第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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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生产现场、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2、各车间做好水管、料管和风管进行保温工作。

3、对室外设备停用后,要将物料排放干净,机封水打开少许,避免物料、机封水结冰,启动前要将进口阀打开少许,对设备进行预热,避免开设备时热冷相激设备炸裂。

4、雨、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现场,防止因雨、霜、雪和场地湿滑而引发事故。

5、车队车辆,例行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和蓄电池液等。对于长期停用的机械设备,应放净设备和容器内的存水;对于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停机后要求将设备内存水放净。

6、合理安排水车洒水次数和时间。洒水时应避开早、晚气温较低的情况,尽量安排在上午、中午和午后,洒水时保持水量适中,不可过量。

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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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是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时刻不能放松,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彻底清查不安全因素,同时要边查边改边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烟火教育,要加强动火管理和动火工作许可制度,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度。

2、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应健全完善,并做到齐全好用。在入冬前要全面检查,排除消防栓井内及地面消防管线内积水,严防冻裂,员工要对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三能三会”。要加强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防火监控管理。 

3、居家生活要加强生产生活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人走火灭。 

4、严防电器火灾发生。 加强对各个场所的防火检查,冬季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规范接线、用电,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

 

雨雪天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

1、脚手架、脚手板有冰雪积留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有坡度的跳板应钉滑条或铺草包,并随时检查架及下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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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经常移动的机具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侵入水中,应架空绝缘良好,凡露天使用的务必有防雨防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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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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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场地要排除现场积水,做好排水措施,防止现场施工用水造成场地结冰等现象,施工场地积雪清扫后不应堆放在机电设备、构件堆放场地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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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车辆启动发动机前,严禁用明火对既有燃油系统进行预热,以防止发生火灾,冰雪天行车,汽车要设置防滑链,司机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

6、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如有发生应立即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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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所有机械棚要搭设严密,防止漏雨;机电设备要采取防水、防淹措施;雨、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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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雨雪天禁止电焊,电焊机等机电设施,有防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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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于水泥等不宜雨、霜冻的材料采取有效措施,搭设防护棚等,保证工程质量,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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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事故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保证施工道路通畅的同时,确保社会交通的安全,避免发生社会交通事故而影响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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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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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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