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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点击量:

 

一、安全观念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政策篇

1、湖北将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三、安全动态篇

1、市稽查站积极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承接工作

2、硚口区召开2019年第三季度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五、安全知识篇

1起重作业环境下施工要点

 

一、安全观念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当前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坚决落实安全防范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践行初心使命,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狠抓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各个环节。提前研判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富有成效。

要强化城市公用设施安全管理。针对中秋节、国庆节重大节日特点,切实抓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天气、游客数量等信息的发布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各个系统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打牢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基础。

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要求,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查,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停止危险作业,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发生。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台账,逐项督促整改、闭环管理,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的要果断采取停工措施。

要抓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对汛期安全风险保持清醒认识,对当前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棚户区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农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安全排查,防范雷暴大风天气可能造成的广告牌、指示牌和道路杆线等构筑物的倒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易涝点整治,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要加强中秋节、国庆节重大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有力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与消防、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积极配合,一旦出现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摘自中国建设报)


二、安全政策篇

1、湖北将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湖北省将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总监制度,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

    据介绍,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止或撤销本单位负责人下达的任何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等10项职责,并且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由生产经营单位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后,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并书面告知当地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总监人选须熟悉安全管理体系,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规章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熟悉本单位的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须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者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或者具有高级、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分别满3年、5年。

    此次安全总监制度实施范围为湖北省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据悉,通知还要求将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不按要求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摘自武汉城建局网站)


三、安全动态篇

1、市稽查站积极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承接工作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已划入市城建局。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市稽查站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监督执法职责。

连日来,市稽查站切实担负责任,对于新接管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9月11日,邀请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高级工程师范彦亲临指导,详细讲解工作内容、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下一步,市稽查站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同时加强学习,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推进全站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摘自武汉市城建局网站)

2、硚口区召开2019年第三季度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2019年9月18日上午,硚口区建设局(建管站)在汉正瑞鑫大酒店二楼瑞鑫会议室,召开了硚口区2019年第三季度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立武、区军指办、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消防大队、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全区房建、市政、拆除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负责人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由硚口区建设局局长罗威主持。

会议下发文件“硚口区建筑工程2019年第三季度红黑榜”、“硚口区建管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军运期间区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庆军运期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保障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硚口区建管站总工夏荣斌首先对2019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通报,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人力资源局领导分别对国庆军运期间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安全和维稳的相关工作提了要求,区建管站站长曾军对近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军运会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立武对下一阶段工作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抓牢“安全第一”这条主线,确保实现全区建设工程全年“一无一降”和国庆军运期间安全生产“双零”的工作目标。二是落实各自主体责任,确保安保体系运转正常。三是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夯实基础。四是严格工地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标准,落实军运会极致整治标准,五是区建设局(建管站)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严格执法,保证工程不带“病”施工,确保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胜利召开,以全区平安、和谐、稳定、整洁的环境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武汉市城建局网站)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建质质函〔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了2019年第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共56860项,其中,已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工程有56817项,覆盖率为99.92%,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率达100%,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未达到100%。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36147项,其中,有36013项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为99.63%,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等26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达到100%;有35265项工程建立质量信用档案,覆盖率为97.56%,黑龙江省、贵州省、青海省等24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各地共检查工程项目227206项,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数为4108项,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数为223098项。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2019年第二季度,各地共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140739份、行政处罚书6854份,处罚单位5910个,处罚人员1723名。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2150份、行政处罚书415份,处罚单位283个,处罚人员190名;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138589份、行政处罚书6439份,处罚单位5627个,处罚人员1533名。从行政处罚数量看,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处罚力度较大。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2019年第二季度,各地共实施信用惩戒5415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978起。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615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06起;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4800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772起。从实施信用惩戒数量看,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江苏省曝光力度较大。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各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平均为74.37%,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7个省(区、市)考评率达100%;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考评率平均为81.6%,北京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福建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西藏自治区、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1个省(区、市)考评率达100%。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四、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共计95620项,其中,初次审查合格项目37917项,初次审查合格率39.65%。共审查出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6524条次,平均每百个项目违反28条次。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五、工程技术进步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共计1041个,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6项以上新技术的项目共计918个。其中,重庆市、上海市、浙江省应用BIM技术工程项目较多,山东省、陕西省、甘肃省推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情况较好。

安全半月谈  2019年9月16-30日 (总第75期)

  六、超限高层专项审查及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共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84项,累计通过159项。全国新开工减隔震工程372项,新竣工减隔震工程204项,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山东省减隔震技术推广力度较大。

  七、地方法规、标准规范编制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各地共制定省级规范性文件33件,编制省级技术标准规范91件,编制省级技术导则10件。其中,河北省、上海市、四川省制定地方法规、标准规范力度较大。

  八、存在的问题

  从上报情况看,各地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上报进展情况不及时,数据存在缺项、错误情况。二是仍有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全面。部分地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案例失信惩戒及曝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尚未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标准化考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四是部分地区推动工程技术进步工作进展仍较缓慢,应用新技术工程数量较少,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请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并继续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9年9月10日


五、安全知识篇

1、起重作业环境下施工要点

1、起重作业前,编制作业方案,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4、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5、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起重作业完毕,应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8、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9、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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