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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 2019年8月16-31日 (总第73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点击量:

 

一、安全观念篇

1、工程竣工验收不用来回跑路 湖北推进联合验收一次完成

二、安全政策篇

1、市城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1、张弘副厅长赴黄石、鄂州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湖北省建筑频添安全“守护神器” 技术助阵《手册》指引

3、市城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筑市场专项督导检查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五、安全知识篇

1、吊篮操作人员登篮作业前应当做到“五个必须”

一、安全观念篇

1、工程竣工验收不用来回跑路 湖北推进联合验收一次完成

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无需带着厚厚的材料,四五个部门来回跑了,现在14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8月19日获悉,根据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我省对建设工程推行“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

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省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园林、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各市州、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是本级联合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城建档案、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等验收事项。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人防、城管(园林和林业)等部门依职责分别负责规划、土地、人防、市政园林等验收事项。环保、防雷验收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对联合验收涉及的勘验、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各职能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测绘机构单独进行专项测绘,同时明确并公开所需测绘工作的内容和技术标准,统一验收测绘成果。《办法》规定,自收到建设单位联合验收申请表之日起,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建设单位补正和整改时间)。(湖北日报)

二、安全政策篇

1、市城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武汉建设安全协会、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近期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查高处作业是否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带(绳),是否合理运用预防高坠技防措施。

(二)查是否存在上下垂直交叉作业、违规吊装等现象,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

(三)查防护棚搭设、安全网设置、临边及洞口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查配电箱、用电设备、接地保护等临时用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五)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情况。

(六)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前喊话、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

(七)查高温、雷电、雨雪等季节性恶劣天气应对准备措施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动员,立即开展参建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有关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市、区建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发现未落实的,严肃进行执法。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发挥安全、监理协会行业管理作用,组织专家对全市建设工地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交建管部门执法。市、区建设局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组,对建管部门和辖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对检查敷衍推诿的作为线索移交纪检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市、区建管部门以及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拿出行之有效的硬措施,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广技防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市、区建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单位,依法从严从快严肃处罚。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强制推广防高坠电子技防锁、塔吊螺帽预警和大数据监管等技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通报约谈,形成震慑作用。市、区建管部门要收集隐患排查情况,每周对所辖项目进行排名通报,对问题较多、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约谈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探索建立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现场安全隐患的,查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四)做好工作总结,准确上报信息。市、区建管部门于8月21日前上报专项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五中午12点前上报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统计表(附件3)和3个问题突出项目,每月28日前上报月度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市安监站负责专项督查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对不按要求上报的区,将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和年末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7日

三、安全动态篇

1、张弘副厅长赴黄石、鄂州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半月谈  2019年8月16-31日 (总第73期)

8月22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一行赴黄石市、鄂州市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在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项目现场,张弘要求,建筑企业要认真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抓紧整改,尽快恢复生产。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前喊话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同时,他还指出,项目施工总包企业、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出现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在大冶市碧桂园三期四标段项目现场,张弘对现场样板示范区规范齐全的设备、设施,先进的施工工艺,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这些措施非常好,但是不能搞成花架子、虚把式,要能在工程现场真正地运用起来,才能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起到积极地推动、引领作用。

张弘一行还到黄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鄂州市市民中心,对两项工程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省质安总站有关人员参加调研。(湖北省城乡建设厅网站) 

2、湖北省建筑频添安全“守护神器” 技术助阵《手册》指引 

8月21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在湖北工建承建的宜科大厦项目举行,热成像监控系统、AI识别技术、吊钩可视化系统、单兵移动巡检系统等一批智慧工地新科技亮相会场。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站上附着式电动施工平台,升降梯开始慢慢爬升,除了启动时略感颠簸,整个上升过程都非常平稳。据介绍,与传统的脚手架相比,附着式电动施工平台水平最长可达30.1米,垂直最高可升值260米。除了更安全、便捷外,附着式电动施工平台也更环保,1000平方米的外墙作业面积,如果使用传统脚手架需要消耗钢材30吨,而施工平台仅需消耗5吨。

在以往的塔吊工作中,塔吊司机只能与地面指挥人员沟通才能确定位置,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误差,也容易引发事故。观摩会现场的塔吊可视化技术,通过精密传感器将吊钩下方的视频图像清晰呈现在塔吊驾驶舱内的显示器上,视频资料同时上传至项目部监控中心,司机操作更有谱,操作记录也能存档。

单兵移动巡检系统由一个智能安全帽和后台设备组成,安全帽可以实现对讲、视频通话、录像、定位、安全防护预警等功能。与WiFi或4G网络连接后,遇到困难或者紧急情况时,通过一个按键,前端现场操作人员即可与后台指挥人员连通。

除借力这些智慧工地新科技外,项目部负责人朱友龙介绍,项目部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在行为准则、现场及资料控制等方面,严格对标《手册》及集团技术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做好技术交底,确保作业层全员应知应会;对进场的钢筋、砌块等原材料进行进场验收,登记台账;施工员及安全员每天填写职工日志。”

去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座谈会,宣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简洁明了、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先行先试,样板引路。今年以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湖北省2019年度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计划》等文件,对《手册》推进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目前,武汉、宜昌、荆门、孝感等8个《手册》推进先行先试地区,中建三局、湖北工建等7家省级试点企业,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湖北日报)

3、市城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筑市场专项督导检查 

2019年全市城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筑市场专项督导检查已于2019年8月13日启动,市城建局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赴各区随机抽取5个在建房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责成各区建管部门调查处理,限期回复,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武汉市城建局网站)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勘察、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单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着力做好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省厅组织部分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家、武汉市城建局有关执法人员,于2019年7月29日至8月1日,对7个项目落实抗震设防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29个问题,对6个项目开具执法建议书,责令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机构)等责任主体在20天内整改,对违反抗震设防相关规定的5个建设单位的行政处罚正在按程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准确。设计单位均能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结构选型,准确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分类,判断超限项,为后续项目的初步设计、接受超限审查打下良好基础。

(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满足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能够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揭示本项目建筑范围内的岩土情况,正确评价场地及地基地震效应,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提出合理基础建议及抗震措施。

(三)专家咨询、审查会议作用显著。我省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专家资历深厚、作风优良,他们在专家咨询、审查会上认真审阅申请资料,全面分析结构抗震薄弱部位,检查结构设计计算方法和主要结果,完善抗震设防措施,为保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措施到位做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一些建设单位无视超限高层建筑的法律责任,在利益驱动下,组织相关单位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之前擅自开工,给项目工程埋下安全隐患。本次检查7个项目,有5个项目在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之前开工。由于检查比较及时,项目工程大多还在基础施工阶段,受检项目才未被勒令停工、采取结构加固等强制措施。

(二)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张皮”问题亟待整顿。 7个受检项目中有4个项目存在未完全执行专项审查意见问题,5个项目存在结构分析计算书缺项问题,反映出设计单位初步设计人员未向施工图设计团队实施全面技术交底,或受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压力,施工图设计时存在有意无意遗漏抗震设防措施问题。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能力亟待提高。受检项目虽然全部经过施工图审查、取得图审合格证书,但仍然有4个项目存在违反相关规范设计问题,暴露出一些施工图审查机构缺乏审查能力、未能尽职尽责把好审查关问题。

三、下步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出台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明确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受理条件,规范建设、设计单位和图审机构落实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的行为,全面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质量。

(二)强化事后监管。逐年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到2021年,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实行全数实地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实行顶格处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五、安全知识篇

1、吊篮操作人员登篮作业前应当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登篮作业的基本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方可登入吊篮从事高处作业。

(2)必须熟悉吊篮——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仔细阅读《吊篮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熟知吊篮安全操作有关规定,对照《吊篮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操作按钮及其安全保护装置。

(3)必须确保安全——进入操作现场时,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应在如下三个方面分别进行检查(或称“三查”):

①首先应实地查看吊篮与《吊篮使用说明书》是否相符,检查吊篮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安全检测是否有记录并在有效其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②然后检查吊篮的操作环境(包括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现场风速等,夜间还必须检查工作照度)是否符合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③最后检查周边工作环境。一是在吊篮运行范围内,必须与高压线或高压装置保持10m以上安全距离;二是吊篮运行上下无运行障碍物,特别是在作业上下不存在交叉作业现象;三是在吊篮作业下方,应设置警示线或安全保护栏,必要时设置安全警戒人员。

发现问题时应向使用单位反映。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操作人员有责任要求使用单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无安全措施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登篮作业。

(4)必须做好防护——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应要求用人单位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以及登篮作业的安全大绳等劳动保护用品,无劳动保护用品或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登篮作业;高空作业时,吊篮操作人员应有确保手持工具及吊篮上的材料不得坠落的防范措施。

(5)必须身体力行——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做到登篮作业时身体状况良好,过度疲劳及身体或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酒后严禁登篮作业。

“五个必须”的核心是确保安全。

因此,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掌握吊篮安全操作基本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了解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危害性,才能发现问题、不违章作业,才能对于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有权坚决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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