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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 2019年8月1-15日(总第72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5日 点击量:

 

一、安全观念篇

1、安全员应做到的“七勤”

二、安全政策篇

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1、守住安全底线 强化风险管控—部安委会部署下半年五项重点工作

2、张弘副厅长赴武汉两个建筑工地向一线职工“送清凉”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

2、关于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五、安全知识篇

1、暴雨来袭,雨季施工中施工要点

 

一、安全观念篇

1、安全员应做到的“七勤”

除了要掌握必要的安全管理技能和建筑安全技术知识外,安全员应做到以下“七勤”:

眼勤:安全员到基层单位就是要用眼观察机器设备、电气及线路、防护装置、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女工的长发是否盘在安全帽内以及有无穿高跟鞋等等,切不能“睁只眼,闭只眼”。

耳勤:机器设备运转时有异声,安全员可要提高警惕,不要只闻不问。安全员还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一线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技改措施等,即使是听到逆耳忠言,更应冷静思考,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鼻勤:安全员每到一个生产现场,还要发挥嗅觉的作用,如烟味、焦味、燃胶味、霉臭味等等异味,都可能是事故的前兆。

腿勤: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下去了解、熟悉、掌握所管辖的生产范围内的机器及电气设备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嘴勤:即安全员要有个“婆婆嘴,正直心”。不怕得罪人,敢抓敢管。同时,还要从思想教育着手,逢会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带动全员抓安全。

脑勤:安全生产的现代化管理需要勤于动脑。安全员要通过了解、掌握的信息数据,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自己的大脑进行分析处理。协助基层、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

笔勤:一个称职的安全员应当勤于动笔,写工作日志、经验总结和宣教稿件,做会议纪要,写警牌、挂警句、写板报、表扬一线员工安全生产的典型事迹等,推动安全工作。

安全不仅关系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企业发展,更重要地是,它关系社会的稳定,提高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安全是一个长久的话题,也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安全员的工作无疑是艰辛的,但工作性质是崇高,一个人的艰辛,换来万家幸福美满,是值得的。(楚天都市报)

二、安全政策篇

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7.26”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自2019年8月上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确保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停工,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

(二)严格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认真履行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制度,杜绝教育培训、安全交底走过场、资料造假等现象,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到岗履责。对洞口、临边、通道口防护,高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等重点部位、环节要每日开展巡查,建立排查台账。监理单位要对关键施工过程实施旁站、巡视,建立旁站巡视记录。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要将在建项目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系统”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公司检查、教育交底、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危大工程隐患排查等台账资料进行抽查核实,发现弄虚造假、与实际不符合的,要从严查处。

(四)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对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论证专家、论证程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层级督导。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实现本地区的百日攻坚行动目标。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县(市)区住建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省厅将适时对各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

(二)坚持综合管控。各地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市场、城管、房产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遏制事故发生。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有关情况、经验做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省厅将按月对各地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动态扣分和监管系统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安全动态篇

1、守住安全底线 强化风险管控—部安委会部署下半年五项重点工作

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部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传达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排2019年下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作出批示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必须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放松。部安委会各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下半年围绕着“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主线,着力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镇房屋共用设施使用、农房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综合防灾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加强汛期排水防涝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部安委会主任、副部长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下半年,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保持更加清醒的认识,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初心和使命。

会议要求,围绕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深入推进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城镇燃气、城市桥梁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要以规范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等为主要内容,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要加大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快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要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筑施工和房地产业等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危险化学品三年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会议强调,要落实部安委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和突发事故应对,加强汛期排水防涝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国建设新闻网) 

2、张弘副厅长赴武汉两个建筑工地向一线职工“送清凉”

安全半月谈 2019年8月1-15日(总第72期)

8月7日上午,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走进湖北工建省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项目部、中建三局万科金域国际项目部工地,走访慰问一线建筑工人。

张弘简要询问了两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向在场的一线建筑职工发放了防暑降温用品和慰问金。他指出,7月中旬以来,我省持续高温少雨,同志们身穿厚实的工装战高温、斗酷暑,非常不易、特别辛苦。今天,我代表省住建厅党组来看望大家,希望公司特别是项目部领导科学、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广大工友既要顽强拼搏、做好本职,更要自觉主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牢记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身体健康和施工安全。

省建设工会、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湖北省住建厅网站)


四、安全警示篇 

1、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住建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我厅开发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分别于2018年3月1日和2019年3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为全省各地提供网上工程监督手段。现将各地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使用监督系统开展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使用质量监督系统监督工程项目共计3697项,分别为:武汉市0项(市本级自有系统)、黄石市210项、十堰市15项、荆州市106项、宜昌0项(全市用自有系统)、襄阳153项(市本级用自有系统)、鄂州市19项、荆门市523项、孝感市534项、黄冈市614项、咸宁市349项、恩施州834项、随州市78项、仙桃市131项、天门市53项、潜江市56项、神农架林区22项。

监督系统中产生的监督数据为:不合格检验结果处置72项,分别为:随州市1项、荆门市2项、孝感市8项、黄冈市61项;质量整改通知书4项,分别为:荆门市1项、黄冈市3项、咸宁市1项。  

安全监督系统目前还只有黄石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神农架林区等地部分人员在使用。

从以上的情况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对监督工作信息化比较重视,开始逐步将日常监督工作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如黄石市、宜昌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等。但一些地方仍然坚守着传统的监督管理方式,不愿创新。

二、系统推广使用存在的问题

1.各地对“互联网+”监督不够重视。我厅通知要求各地上线使用监督系统后,一些地区不够重视,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上线使用系统开展监督工作的人员很少,线上监督工程的覆盖率极低,特别是县市区进入监督系统开展工作的更少。这反映各地还没有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的意识。

2.监督工作没有全过程在网上留下痕迹。一些项目虽然已经进入监督系统,但监督工作没有全过程在系统中开展,系统中监督数据不全,监督工作没有留下痕迹。如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检验结果处置、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监督报告等,除极个别地区在系统中留下记录,有少许数据,大部分地区数据为零。这完全没有达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也没有为以后利用大数据分析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基础数据。

3.监督人员使用系统操作不熟练。省厅已经连续两年在监督员再教育时对监督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但是,各地监督员对监督系统使用还是不太熟练,监督机构也不组织培训,除少数地市已申请省里帮助对监督员进行操作系统再培训外,大部分地市都没有动作,使监督员失去使用系统的积极性。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 “互联网+” 质量安全监督思想认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正在积极以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构建政务服务平台的一个部分,对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本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省厅打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省“一张网”的管理模式。

2.全面使用监督系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开展项目报建、报监,督促本地区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上线使用“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受监和日常监督全过程工作,在监督系统中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留下工作痕迹。

3.充分利用大数据抓好监督工作的落实。各地可利用系统统计、分析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通过系统及时发现本地区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作效能。省厅以后将直接从系统中调取各地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数据,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且不再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质量、安全监督系统中项目、企业等基础信息直接来源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于还没有在省一体化平台登记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先登录省一体化平台,点击“项目报建”完成项目登记后,再点击“项目报监”即可完成项目报监工作。

已经自行开发并使用监督信息系统的地区,请尽快按我厅提供的数据标准及对接接口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监督信息实时上传。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2、关于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关于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7月23日至27日,我厅成立两个督查组,对恩施、荆州、潜江、黄石、咸宁等5个地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对各地落实高温汛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扬尘防治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组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6个,对问题突出和隐患较为严重的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查处,共下达执法建议书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二、主要问题

(一)扬尘防治“六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未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推进缓慢。部分项目的围挡设置、降尘喷淋、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垃圾转运等“六化”措施缺失或损坏严重。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深基坑项目存在未按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实施施工,未按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基坑监测不规范等问题。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高支模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没有使用合格构配件,没有使用标准模板支撑系统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现象;部分地区没有建立危大工程专家库,部分项目专家论证程序不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落实。各地住建部门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参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组织复查验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二)严格监督执法。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三)严格危大工程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建立并公布危大工程专家库,并加强对专家的监督管理。

(四)及时报送整改材料。各受检地区应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本次督查所发现问题和隐患(包括限期整改和检查表中所列问题和隐患)的书面整改资料,以及实施处罚情况逐级上报至厅安委会办公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五、安全知识篇

1、暴雨来袭,雨季施工时中施工要点

基坑支护

(1)汛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尤其是比邻内河或江湖的工程应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前,应检查板、墙模板内是否有积水,若有积水,应清理后再浇筑混凝土。

(2)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并注意其坍落度,以便及时调整用水量。

(3)混凝土浇筑现场要准备大量的防雨材料,若遇到大雨,应立即停止浇筑混凝土,并及时覆盖已浇筑的部位。

钢筋工程

(1)钢筋笼存放时其下部应垫空,且顶、侧部应覆盖,以防雨、雾等潮湿生锈。

(2)应将加工成形的钢筋笼稳固放置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且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以防变形,或因雨水冲刷而倒塌伤人。

(3)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若必须进行,应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

(4)雷雨和大风(六级以上)天气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脚手架工程

(1)遇大雨、高温、雷击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2)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3)脚手架须按照载重计算进行搭设,且管理人员必须要不定时地进行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解决。

砌体工程

(1)在实际雨季施工时,必须将砖材等集中堆放,且不宜浇水。

(2)砌筑高度不可超过1m,且砌墙时要合理搭配干湿砖块,并在砌砖收工后在砖墙顶盖一层干砖,以避免大雨冲刷灰浆,达到安全有效的效果。如果在砖湿度较大时不可上墙。

(3)砌体施工时,内外墙要尽量同时砌筑。同时,在雨后应继续施工,并复核已完工砌体垂直度和标高,检查砌体灰缝,且对发生雨水冲刷严重之处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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