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半月谈25 2017年8月16-31日
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压责任不松懈、查隐患不手软。
二、安全法规篇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3、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启动
四、安全警示篇
4、1-7月份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
5、事故快报 | 8月29日兰州一大楼施工脚手架倒塌4人被砸,1人伤势严重
五、安全技能篇
6、九种基坑坍塌案例分析,安全非儿戏!(附坍塌现场视频)
一、安全观念篇
1、压责任不松懈、查隐患不手软。今年全国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落实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住这个牛鼻子,安全生产才能形成纲举目张的良好局面。
首先岗位的安全责任明了,责任到不到位,可考核追责了,安全责任的压力,油然起敬,对安全的高压线产生警钟敬畏作用,这种责任的压力是持续的,一年365天,不能有稍稍松懈,这是安全工作职责所赋予的。责任的压力才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动力。
安全工作主要是在事前做好安全的防范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以防止人身和财产的伤害和损失。查隐患,要会查,要有火眼金睛,能从宏观中看到微观暨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得过且过,不能等一下再说,也就是说,在安全问题上,决不能马虎,决不能手软。安全的管理有一句格言,“松是害,严是爱”。秋季是施工的黄金季节,为了对我们的工友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要自加压力,做好安全防范,确保施工平安。
二、安全法规篇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是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对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宽松软”问题,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二、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处罚措施的适用,对较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及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制度,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罚款、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对涉及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对重大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开通报。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当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时有发生,主管部门监管缺失,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信用惩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责任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和信用承诺制度,对于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失信责任主体,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向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不良信用信息。要将不良信用记录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申领相关行政许可证时,从严审查把关。
六、建立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通报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处罚权限不在本部门的,要及时向有处罚权的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罚建议,切实强化查处工作联动,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安全事故,属于本省(区、市)企业施工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依法作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跨省(区、市)施工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报,并附具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及处罚建议,颁发管理机关要在接到通报之日起20日内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依法作出处罚。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事故通报和处罚文件及时上传至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系统,并按季度向我部报送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况和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见附件),我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将每季度予以通报,对于不按规定时限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处罚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况表(一)、(二)
2.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三、安全动态篇
3、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启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 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
通过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同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试点地区: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
● 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
试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
● 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
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可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增强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试点地区: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河南、广东、广西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试点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试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宁夏、新疆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试点地区:北京、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广东、贵州、云南、宁夏
●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
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建立后评估指标体系,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提升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水平。
试点地区:江苏、福建、广西
● 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
通过影像留存、人员设备定位和数据实时上传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推动勘察现场、试验室行为和成果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提升工程勘察质量水平。
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西、云南、新疆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
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技术保障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试点地区:北京、辽宁、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创新试点方式,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同时,要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对于实践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出现的重大问题等,要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及时总结并宣传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举措和成果,强化示范带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31
四、安全警示篇
4、1-7月份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1-7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478起、死亡19783人,同比分别下降24.7%和16.8%。其中较大事故377起、死亡1442人,同比分别下降6.5%和6.1%;重大事故17起、死亡225人,同比增加1起;全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起、35人。
但是,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7月份,道路交通发生2起重大事故,煤矿、化工、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较大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8月10日,京昆高速陕西安康境内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敲响警钟。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高度警觉。
针对当前形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派出16个督导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场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部署、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舆论宣传等情况,并抽查部分企业。
8月份正值生产经营旺季、旅游高峰期,加上高温、汛期等极端天气影响,历来重特大事故高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对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强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从细,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故快报 | 8月29日兰州一大楼施工脚手架倒塌4人被砸,1人伤势严重
8月29日9时20分许,兰州市张掖路86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大楼正在装修的约50米长的脚手架突然倒塌,一名路过的买菜市民在灾难中逃跑但依然未能幸免于难,3名脚手架上作业的工人同时跌落下来,事故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据了解,事发现场一辆120急救车从省政府方向逆行向兰大二院方向呼啸而过,原来是离此不远的剪道巷南端与张掖路丁字路口处的一栋大楼的脚手架倒塌,有人员受伤。事发现场在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大楼外侧一条大约50米长的脚手架倒塌,一名身穿蓝色西装的男子倒在脚手架的竹板上,看上去一条腿不能移动,男子表情痛苦,估计一条腿骨折所以不能动惮。此时,一辆救护车呼啸驶来,从车上下来几名急救医生,开始抢救。随后,男子的左腿被固定后抬上担架上了救护车运走。
该楼是一栋高层建筑,在大楼的西侧围挡了脚手架。现场目击者说,当时她正在家里擦玻璃,刚打开窗户,突然对面“哗啦”一声闷响,她循声望去,对面农业发展银行大楼的脚手架四散而倒,只见有一名推着买菜小车的路人被砸中了头部,还有脚手架上的几名作业人员随着脚手架一起倒塌。
据了解,该大楼此前在一两个月前就对外墙作了围挡,进行保温施工。前不久对南侧的外墙施工完毕后,将脚手架移至西侧,直到8月29日事发。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五、安全技能篇
6、九种基坑坍塌案例分析,安全非儿戏!(附坍塌现场视频)
2017-08-29 建设施工安全
9种基坑坍塌案例。
一、整体失稳
整体失稳是指在土体中形成了滑动面,围护结构连同基坑外侧及坑底的土体一起丧失稳定性,一般的失稳形态是围护结构的上部向坑外倾倒,围护结构的底部向坑内移动,坑底土体隆起,坑外地面下陷。
龙潭空中花园基坑事故。
2005年8月3日,凌晨约30m宽位置坡顶出现开裂并出现沉降,坡脚水泥土搅拌桩出现断裂。早晨7时,下起大雨,半小时后该段出现塌滑。原因主要是基坑北侧东端滑塌地段出现超挖,开挖后放置了较长时间;坑内大量积水未及时抽排;坡脚土层受水浸泡,降低了土层强度,势必导致边坡蠕动变形;紧邻坑边下水管长期漏水,边坡蠕动变形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坡顶道路下的下水道出现开裂,大量水浸入边坡土体内,导致边坡失稳 。

2005年9月3日12时,武昌区彭刘杨路金榜名苑已开挖至设计深度5.2M的深基坑东侧(cd)段约40余米长的边坡发生滑塌险情。


二、坑底隆起
坑底隆起是一种向上的位移,产生的原因一是深层土的卸荷回弹,二是由开挖形成的压力差导致的土体塑流。
由于土体是连续体,坑底的隆起和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必然导致坑外土体产生沉降和水平位移,带动相邻建筑物或市政设施发生倾斜或挠曲,这些附加的变形使结构构件或管道可能产生开裂,影响使用,危及安全。
一般解决的方法是被动区加固,提高土的抗力,减少变形,同时解决整体稳定和坑底隆起问题。
三金.鑫城国际C地块事故

三、围护结构倾覆失稳
围护结构倾覆失稳主要发生在重力式结构或悬臂式围护结构,重力式结构在坑外主动土压力的作用下,围护结构绕其下部的某点转动,围护结构的顶部向坑内倾倒。抵抗倾覆失稳的力矩主要由围护结构自身的重力形成,坑底的被动抗力也是构成抵抗力矩的因素。
如武汉火炬大厦开挖深度10m,上部为老钻土,下部为基岩,采用¢900mm人工挖孔嵌岩排桩支护,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于老粘土局部浸水,强度降低,土压力剧增,由于桩嵌人岩层,变形不易谐调,造成十余根支护桩折断,危及邻近六层综合楼,使该楼楼梯间悬空,情况危急。经紧急回填,增设锚杆后。得以稳定。
四、围护结构滑移失稳
围护结构底部地基承载力失稳是指重力式围护结构的底面压力过大,地基承载力不足引起的失稳。由于在围护结构的外侧还作用着土压力,因此其合力是倾斜的。在倾斜荷载作用下,地基土发生向坑内的挤出,围护结构产生不均匀的沉降,可能导致部分围护结构的开裂损坏。
如天恒大厦开挖深度约5m,淤泥及淤泥质土的厚度近20m,工程桩采用1000m钻孔灌注嵌岩桩,开挖支护方案采用格构式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坑底被动区采用格构式水泥土暗撑。
当时施工工期紧张,十数台粉喷桩机昼夜施工水泥土挡墙及暗撑,桩的咬合情况及成桩质量不佳,在龄期不足的情况下,匆忙开挖,加上坑边堆载不当、局部开挖接桩、暴雨袭击等不利因素,导致大面积边坡失稳和坑底隆起,坑内工程桩大多偏斜,塔吊基础脱空、基础下桩开裂。

经过全面检测,确认倾斜桩的桩身完整性,采用了独立承台改为筏板,另增补56根钻孔灌注桩.同时对坑底淤泥采用注浆加固。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才成功处理完事故隐患。
五、围护结构滑移失稳
围护结构滑移失稳亦主要发生在重力式结构中,在坑外主动土压力的作用下,围护结构向坑内平移。抵抗滑移的阻力主要由围护体底面的摩阻力以及内侧的被动土压力构成。当坑底土软弱或围护结构底部的地基土软化时,墙体发生滑移失稳。
华瑞大厦位于卓刀泉南路与雄楚大街交汇处,一幢26层高层建筑,基础埋深约-10.8m。基坑支护地面以下约6m,坡率1:03喷锚支护,6m以下为人工挖孔桩锚杆支护。2005年6月26日,基坑西侧产生滑坍,支护桩严重内倾,部分护坡桩断裂;西侧坡顶地面沉降,坡面外鼓;南侧、东侧坡顶地面(含人行道产生裂缝),险情严重。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红粘土层遇水后强度迅速降低,导致浅层滑坡。
2004年6月4日中午,汉口新华下路新华豪庭的基坑护坡突然出现塌方,一墙之隔的中鑫汽车修理公司的维修车间坍塌 。

六、“踢脚”失稳
“踢脚”失稳在单支撑的基坑中,可能发生挠支撑点转动,围护结构上部向坑外倾倒,围护结构的下部向上翻的失稳模式,故形象地称为“踢脚”失稳。在多支撑的围护结构中一般不会产生踢脚失稳,除非其它支撑都已失效,只有一道支撑起作用的情况。
2005年7月21日中午12点左右,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海珠城广场B区施工工地发生基坑坍塌,基坑南边支护结构坍塌,东南角斜撑脱落。基坑支护坍塌范围约104.55延米,面积约2007平方米,南侧海员宾馆的基础桩折断滑落,结构部分倒塌。同时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产生由于:
1.施工与设计不符,基坑施工时间过长,基坑支护受损失效,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2.南侧岩层向基坑内倾斜,软弱强风化夹层中有渗水流泥现象,施工时未及时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错过排除险情时机。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
3.基坑坡顶严重超载,致使基坑南边支护平衡打破,坡顶出现开裂。
4.基坑变形量明显增大及裂缝增长时未能及时作加固处理。

七、围护结构的结构性破坏
围护结构的结构性破坏是指围护体本身发生开裂、折断、剪断或压屈,致使结构失去了承载能力的破坏模式。 如支撑体系不当或围护结构不闭合;也可能是设计计算时荷载估计不足或结构材料强度估计过高,支撑或围檩截面不足导致破坏;此外,结构节点处理不当,也会因局部失稳而引起整体破坏,特别在钢支撑体系中,节点多,加工与安装质量不易控制。节点处理包括支撑和墙体的连接处,如不设置围檩或连接强度不够。
杭州萧山湘湖段地铁施工事故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杭州萧山湘湖段地铁施工现场发生塌陷事故。风情大道坍塌形成了一个长75米、宽21米、深15.5米的深坑,附近的河流决堤,河水倒灌,一度水深达6米多。正在路面行驶的11辆车陷入深坑,数十名地铁施工人员被埋,遇难工人数达到21名,同时造成了风情大道中断,距事故现场仅一墙之隔的萧山区城西小学,校园东边的围墙已全部垮塌。附近民房倾斜破坏,地面下管线破坏等一系列连锁破坏效应。

初步判定基坑破坏形式,基坑产生整体失稳,坑底隆起,从而使得围护墙倾斜,而钢支撑与围护墙连接刚度很弱,基本可以看作铰接,当对撑的两侧轴力不在一条线上时,钢支撑非常容易产生失稳破坏,从而产生类似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最后基坑失稳破坏,坑边土体塌陷,支撑破坏。
八、支、锚体系失稳破坏
支、锚体系失稳破坏包括两种不同的破坏模式。锚杆的破坏主要表现为锚杆的拔出、断裂或预应力松弛,土锚的破坏大多是局部的;支撑的失稳很可能是整体性的,其形态因体系不同而不同,支撑体系大多是超静定的,局部的破坏会造成整体的失稳,尤其是钢支撑体系,局部节点的失效概率比较大。
九、止水帷幕功能失效和坑底渗透变形破坏
止水帷幕功能失效和坑底渗透变形破坏是指止水帷幕丧失挡水功能,产生渗漏、涌水、流土或流砂。由于水土流失使基坑外地面下沉、塌陷,导致邻近建筑物的开裂和损坏。
引起围护结构止水帷幕功能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因素,其次是设计因素和材料的因素。由于施工质量低劣,止水帷幕有空洞或裂缝,成为漏水的通道是最普遍的现象;止水帷幕设计过短,没有全部切断透水层也是漏水的可能原因。由于止水帷幕失效产生过大的水力坡降引起坑底渗透变形破坏。如不及时制止,由渗透变形引起的坑外土体的位移和陷落是严重的。
止水帷幕功能失效

坑底渗透变形破坏
总结一下,基坑的九种失效模式
1.整体失稳 2.坑底隆起 3.围护结构倾覆失稳 4.围护结构滑移失稳 5.围护结构底部地基承载力失稳 6.“踢脚”失稳 7.围护结构的结构性破坏 8.支、锚体系失稳破坏 9.止水帷幕功能失效和坑底渗透变形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