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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2016年11月1日---15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5日 点击量:

 



     (总第6期)

 

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筑牢安全大堤,守护安全底线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3、省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

6、认清形势 提高认识努力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工作

三、行业动态篇

7、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咸辉日前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踩踏安全生产红线的坚持“零容忍”

8、福建省省长于伟国近日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强调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安全隐患零容忍

9、江西省近日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省长刘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在监管的重任面前,安全生产责任一点都不能含糊

10、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日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1、2016年度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

四、安全培训篇

12、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五、安全警示篇

13、全国建筑业前三个季度安全事故死亡率上升

14、10月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降幅明显

15、塔吊折臂事故

16、不良行为公示

一、安全观念篇

 

1、筑牢安全大堤,守护安全底线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现在离2017年,还有45天的时间,这45天,是决定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的成败,是否能交出开局之年开门红答卷的关键。因此,这45天,是年未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后的黄金时间,重大的民生基础设施要如期交付,工程项目履约合同的节点,也不可违约,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很艰巨、很现实。凡集大成的领导者,在重大及关键时刻,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以人为本,不以牺牲安全去换取经营成果,反会在节骨眼上,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生产经营两个任务一起下。两项任务一起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形成上行下效,层层传递,环环紧扣,安全隐患才无处藏身。切记,越在接近年关,越要筑牢安全大堤,守护安全底线,力争年终圆满收官。

                      ——安卫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6] 39号。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3、省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鄂建办〔2016〕356号。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住建部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所属相关企业开展业绩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省厅。
  省厅直接受理申请资料的企业,其业绩核查工作由省厅完成,请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配合,按省厅要求出具核查意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2016年11月1日之前,我省、市两级受理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其业绩检查工作按《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中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32号)规定执行。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业绩核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业绩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业绩核查或审查中发现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资质审批机关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严肃处理,对其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一年内不受理该项行政许可,并在主管部门网站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摘录省厅网站 2016年11月9日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第三季度后,连续发生多起煤矿、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现在又进入了事故多发的第四季度,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为了有效应对这一形势,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随着年关临近,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依法依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摘录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14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废止《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安监总科技〔2007〕221号),自2016年起不再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11。3                                                         

三、行业动态篇

 

6、认清形势 提高认识努力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工作。 11月10日,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湖北武汉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化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健全责任体系和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7、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咸辉日前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明确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确保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适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级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对越过、踩踏安全生产红线的坚持“零容忍”,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源头严控、把好准入关,过程严管、把好督查关,绩效严评、把好考核关,将安全生产督查常态化,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重点企业或重点行业专项督查,开展“四不两直”的随机抽查。

8、福建省省长于伟国近日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绝不能流于一般化、表面化、应付化、被动化。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问责。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防范,打好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

9、江西省近日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省长刘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在监管的重任面前,安全生产责任一点都不能含糊。要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行业主管部门负直接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负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对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的,要抓紧明确落实,确保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部门管安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安全的底线面前,安全生产隐患一个都不能放过,少做“亡羊补牢”的事,多做“防微杜渐”的事,从根本上、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10、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日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坚持依法治安、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排查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要切实做好节日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案例教育引导群众重视安全生产。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鼓励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主动担起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摘录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

11、2016年度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近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主办的2016年度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开发、运维等单位的300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海绵城市建设的绿色创新发展道路。作为国家核心战略之一,无论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还是对城市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然而,鉴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复杂性、综合性和成功经验模式缺乏等原因,及时总结提炼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在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运维等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并在相互间展开交流,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四、安全培训篇

     12、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鄂建办〔2016〕359号。为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督能力,经研究,定于11月中下旬在武汉市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中施工现场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形势分析及工作要求。《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介绍及监督用表填写;危大工程工程监管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施工安全标准化及基于BIM安全技术应用。                           二、参训人员;各市(州)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质监站、安监站负责同志及一线监督人员。                                    三、培训时间、安全监督员培训:2016年11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30日培训。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摘录省厅网站 2016年11月10日

五、安全警示篇

 

13、全国建筑业前三个季度安全事故死亡率上升.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施工安全事故492起,死亡5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48起,死亡人数增加1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3.02%和32.25%.在较大的安全事故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7起,死亡27人,起重机械发生事故7起,死亡26人.高空坠落事故257起,占事故总数的52.24%.机械.触电及车辆伤害占事故总数的14.02%.特别是进入七月份以来的三个月中,较大事故频发,安全事故明显上升,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5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33%和108%.全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___摘编建筑时报

 

 14、10月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降幅明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1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月度工作分析会议,分析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部署11月、12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初步统计,10月份全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19起、死亡2727人,按照可比口径(下同),比去年10月份分别下降15%和8.9%,比今年9月份分别下降7.6%和4.6%,降幅明显。今年1-10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万起、死亡2.7万人,比去年1-10月减少3006起、922人,分别下降6.2%和3.3%。会议指出,虽然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容乐观。当前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非法违法和习惯性违章仍然较为突出,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有所抬头,导致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一些行业和领域相继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会议分析指出,年底是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旺季,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防范生产安全难度更大、更复杂。统计显示,11月份是历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最多的月份。会议认为,11月份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攻坚期,今年最后两个月是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关键期。相关行业领域要切实吸取10月份事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             摘录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

15、塔吊折臂事故。据网友爆料2016年11月11日在新疆哈密景峡风电场,一500吨汽车吊吊装施工作业时,突然发生转台掰掉事故、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事故现场显示,汽车底盘完好,伸缩臂在基臂内,整个吊臂折断倒地。另据报料,11月上旬,湖北来凤、河北二个工地发生塔吊折臂事故,原因与超重及指挥操作有关。摘编塔吊在线

16、不良行为公示

安全半月谈(2016年11月1日---15日)

摘录市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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