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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2016年9月16日——30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点击量:

 

(总第3期)

一、安全观念篇

1、小工程也有大隐患。现在的建筑工程是越做越大,一个项目少则上亿元,多的上百亿元,所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包括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也要大的多,领导重视的层面也要高得多,这是必然的,也是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到项目的具体体现。但是,对一些小工程而言,因为工程小,成本控制因素,使得一些项目经理在施工组织和安全防范投入上,不那么重视了,该做的程序省略了,或者施工方案没有落实到位,如一般施工方案评审、高支模方案专家论证等。俗话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施工的量不大,但并不意味施工的程序可以减少,如,在安全防范投入上“短斤少两”,在安全措施上“偷工减料”,这就是人为的违背了必要的科学的程序,没有造成安全事故是侥幸、偶然的,造成安全事故那是必然,肯定的,其结果是所谓“阴沟里翻船”的惨痛验证,是后悔莫及的事。因为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主要责任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在任何规模的施工中,都不可带有侥幸和懈怠。     --安卫


二、安全法规篇

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建设部从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开展了质量安全两年治理行动)。

一、部署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包括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宣贯培训、制定制度文件、开展有关活动以及采取相关措施等情况。

  二、两年行动六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三、两年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当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对下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两年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2.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统计表

      摘自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3日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建设部组织编制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其中对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提出了执行要求)

  附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2016年8月23日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1号2016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加大安全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节日期间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等事故发生。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治各类隐患。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针对国庆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生产作业,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摘自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5、湖北省住建系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住建系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观念,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促进建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标本兼治,夯实生产安全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和清出。

在工程建设、老旧房屋、城镇燃气、城市运营等领域,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

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消防安全、老旧房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

限制和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设备、设施和施工工艺,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和项目标准化管理。

(五)健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减灾防灾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严格规划准入。要严格落实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建筑渣土堆放场、城际轨道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建设项目、建设企业和人员管理。要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关。强化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时清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个人。

3、严格工艺、设备的使用管理。要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多措并举,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

(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和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完善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既有建筑安全、农村建房安全、城市运营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和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点、老旧房屋、城市运营等领域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落实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制度。各级住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样本,督促建筑企业进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对接,尽快实现建设企业全覆盖、建设项目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6、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事故预警防控制度。要加强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建筑高边坡和高切坡、既有围墙等独立建筑(构)物、既有房屋安全、建筑深基坑、燃气经营点、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管控,加强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超前化解事故风险,及时发布安全风险和事故预警通报,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7、加强建筑施工信息化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探讨信息化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共享、跨时间、跨空间连接的优势,使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要过程实施全过程监测、预防和控制,实现企业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监督信息数据联动,切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8、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结合优秀项目观摩、先进技术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等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和制度,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验评和建筑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如期实现住建系统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

(四)严厉打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依法履职,健全“双随机”检查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0、强化主体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执行事故零伤亡报告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处罚,按照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及时通报督办情况,对违法违规查处不力的地区,省厅将下达督办函、约谈企业和当地主管部门,并在媒体予以曝光。

(五)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1、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企业履责的监管,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继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强城市运营中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测、维修、养护和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进一步加大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2、认真开展打非治违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以市场准入、行政管理、经济处罚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恶意逃避、抵制安全监管的企业和个人打击力度。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及时公示重点监控的企业、人员名单。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住建领域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加强行业应急救援资源储备、管理和共享,加强各地政府、行业、企业间有机衔接。及时修订完善建筑施工、城市供气供水、既有桥梁和人流密集场所的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队伍,配齐抢险救援物质。

14、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15、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各企业应认真完善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轨道交通、城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防止因救援不当导致发生次生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管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全面摸清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风险点、重大危险源台账,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将该项工作与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结合,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深化进行。企业作为标本兼治遏制事故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可能产生事故隐患的风险点得到全面排查、确认和管控,确保标本兼治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加大执法力度,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拒不开展风险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记录公示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监督作用,对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行为在公共媒体予以曝光。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的比重,落实每月例会、季度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省厅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各地措施落实,推动全省住建系统共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三、安全警示篇

6、辽宁省沈阳市发生一起塔机失稳倒塌事故。2016年9月15日15时30分左右,辽宁省沈阳市河畔新城项目一塔吊在顶升施工过程中发生塔机失稳倒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

  据了解,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沈阳华新联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深圳中建大康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民,项目经理柳晓君;监理单位是北京赛瑞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雪松,项目总监王学宁;塔吊安装单位是沈阳东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摘自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09月18日

7、建筑业安全生产简报2016年9月12日-9月18日。                                            (1)9月13日,吉林长春市农安县,北环城路施工工地发生塔吊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9月13日,贵州毕节市织金县,织普高速打刮隧道施工工地发生涌泥事故,造成7人死亡和下落不明。                (3)9月15日,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拉林铁路供电工程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4)9月15日,辽宁沈阳市,河畔新城施工工地发生塔吊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5)9月18日,湖北黄冈市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工业园自来水厂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上周安全生产主要特点及警示                                   上周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均环比上升。建筑业连续发生5起较大事故,其中坍塌事故以及涉及塔吊拆装环节发生的事故较为突出。 防范措施:工程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化现场监管措施。建筑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土方开挖、塔吊安拆等重点环节。       摘自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2016。9。20   

四、安管动态交流篇

8、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全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再由施工企业缴纳

  据了解,该省要求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于2016年6月23日起停止收取。其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继续由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2016年4月11日起统一由建设单位缴纳。今后,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监管,依据建设单位社会信用度,向其收取工程投资总额0.5~3%不同额度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项目连续2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改为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

  对于保留的保证金,该省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制度,保证金收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提供的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需尽快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

  对取消的保证金,我省要求各地确保2016年9月底前全部退还相关企业,并在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工作。同时,我省将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此外该省提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严格落实保证金清理规范责任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清理规范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漏”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切实将本地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8月底前重点查清本地区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涉及项目、收取单位、收取金额,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收取的单位、应返还金额,以及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等情况。

  此外,省住建厅将于2016年9月会同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查。对清理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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