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因人而异之安全管理对策
二、安全法规篇
1、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培训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1、李昌海厅长赴黄石调研督导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2、湖北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安全警示篇
1、2018年9月全国建筑安全事故回眸
2、武汉市2018年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简析
五、安全知识篇
1、建筑安全应注意十大问题
一、安全观念篇
1、因人而异之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13种人群使用的安全管理对策
都说管理难,因为管理不同的人难,而基层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往往安全教育难上加难。在这里介绍对于13种不同的人群使用不同的安全培训及教育方式,使其避免事故的发生:
新入厂员工:新入厂员工有些是刚刚走出学校、防下书包的学生,或者是防下锄头的普通农民,安全知识较少,上岗容易发生危险。
管理对策: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每一名新员工建立专门的档案,对他们在车间、班组的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转岗员工:转岗员工虽然不是新入厂的员工,但是对新岗位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不一定清楚,因此也容易发生事故。
管理对策:重新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
刚开始恋爱的人员:刚开始恋爱的人员在工作中往往注意力不集中,经常丢三落四,尤其可能存在以便工作、以便与恋人闲聊的情形。
管理对策:恋爱涉及个人隐私,管理者不方便调查和询问,可侧面了解情况,然后提醒相关领导给予重点关注。工作过程中谈情说爱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一旦发现,在指出其危害的同时,必须严厉批评。
失恋人员:失恋者凡事提不起精神,有的还会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这类人员容易发生事故,从事危险性作业时隐患更大。
管理对策:确定此类人员的员工必须调离关键岗位,不得从事危险性作业。工会组织及员工友好要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生活和工作当中。
离婚人员:离婚对员工的思想打击很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隐患表现及管理对策同上。
丧偶人员:员工从丧偶的痛苦中摆脱出来需要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因人异、因事而异。此类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不适合关键岗位和危险性操作。
管理对策:暂时将这类员工调离关键岗位,避免从事危险性作业。工会组织或者身边好友多找其谈心,从思想上给予安慰,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必要时,可求助于心理医生。
家中发生不幸、思想遭受严重打击的人员:危险性及管理对策同上
性格孤僻、不善言谈的人员:这种人一般喜欢独来独往,团结协作意识差,遇事爱走极端。
管理对策:生产管理人员如发现本车间、班组有此类人员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作业,应该立即安排调离。此类人员工作失误或违纪时,慎用严厉处罚措施。
思想、行动表现特别活跃的人员:这类人员易与人沟通,也爱出风头,容易出现串岗情况。
管理对策:对于此类人员,一定要注意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其多学技术,使其成为多面手,以备岗位应急。一旦出现串岗情况,必须严厉批评和处罚。
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带病坚持工作的人员:人生病和服药后反应迟钝,工作效率明显下降。
管理对策:管理者不能提倡、要求员工在患病的状态下工作,发现员工生病时,应当安排其休息。禁止员工带病从事危险性作业。
连续长时间加班工作(包括下班后忙于其他家庭事务而不能保证正常休息)的人员:当人疲劳时,工作失误会明显增加。
管理对策:尽量不要安排员工长时间加班工作,尤其是从事危险性作业或操作危险机械设备的人员。如必须加班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要超过12小时,并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于农民工较多的单位,在夏季农忙季节,许多员工下班后还要忙农事,领导应及时了解情况。
与他人发身严重矛盾或有大家斗殴行为的人员:员工之间、员工与亲友之间发生严重矛盾或有打架斗殴行为时,其内心在一定时间内不易平静,容易注意力不集中,因而引发事故。
管理对策:基层管理人员应当即使发现和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员工和亲友之间发生严重矛盾时,基层领导和工会组织要积极调解,甚至暂时将该员工调离关键岗位。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行为时,一律停止工作。
受到严厉批评或处分的人员:一个人在受到严厉批评和处分之后,精神状态会受到影响,严重的会出现腻烦心理或者有报复想法,反映到工作中,就会成为一种隐患。
管理对策:基层管理人员要善于表扬员工,不要动不动就对员工横加批评和处分。当给予员工批评和处分时,要把握尺度。批评员工时,应当尊重其人格,不能当众高声呵斥和辱骂。
二、安全法规篇
1、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
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铁路、民航等部门和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航班、船期,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煤矿要紧盯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合理安排生产和控制下井人数,加强安全调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检修矿井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领导带班下井,严防突击施工和违章作业;停产停工矿井要加强通风、排水和瓦斯管理,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非煤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毫不松懈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后一段时间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还有秋台风登陆,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秋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对当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健全完善部门间提前研判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流、水库水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矿区、采空区和尾矿库的巡查监测,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等人员聚居地,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受台风影响的地区,要加强风险防控,认真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台风来临时关闭景区、渔船回港,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有力处置。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对重点工程、重要设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款项的统筹保障,发生灾情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响应,把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18年9月19日
2、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培训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点: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9月5日,武汉新闻广播电台《行风连线》节目曝光我市湖北万通职业培训学校声称可以操纵考试结果和武汉安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学员体检咨询中诱导不实申报问题。经调查,湖北万通职业培训学校非我局备案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能力。但在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严重的重经济利益轻规范管理的问题。现决定开展一次全市安全培训从业行为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以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据,重点治理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报名、培训、考核组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在预防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
全市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武汉分中心各考点。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
(一)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考试条件;
(二)聘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训;
(三)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档案未建立或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及向考核部门提供虚假培训档案资料等违规行为;
(四)不按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压缩培训学时;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公开,或者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六)对报考人员资料初审不严,申报资料不全,体检健康证明不规范,学历证明缺失,诚信承诺书本人不签字;
(七)买卖生源或者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及个人实施;
(八)打着政府部门名义或旗号,向企业及有关单位乱发文、乱打电话招揽生源,严重影响企业和单位工作秩序等违规行为。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
1.自查自纠(9月下旬至9月底)。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重点督查(10月初至10月底)。市安监局结合《市安委办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检查安全培训报名、培训、考核组织和档案管理情况。
3.整改总结(11月初至11月底)。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逐项整改,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培训机构、考点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各培训机构、考点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要明确本单位的薄弱环节,立即补齐短板;市安监局将畅通渠道,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认真深入核查,及时公布结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完善制度,推动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和规范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并完善制度建设;市安监局将加强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要依法停止从业,并向社会公布。
三、安全动态篇
1、李昌海厅长赴黄石调研督导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9月15日至16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带队,对黄石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
15日,李昌海一行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对阳新县、大冶市、西塞山区的工地、商砼站进行了暗访排查。每到一处,都找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问询交流,深挖干扰生产施工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
16日,李昌海召开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和民生工作突出问题整改座谈会。在听取黄石住建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汇报后,督导组移交了暗访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
针对下步扫黑除恶工作,李昌海提出“三个提高”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住建系统的重要任务、重要战役和重要检验;二是提高排查能力,吃透中央精神、掌握法律法规,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发挥企业行业协会作用、提高查摆线索的精准度,深入一线深挖案件线索,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提高效果和效力,既打突击战,又打持久战,不吹一阵风,善于借“东风”,敢于刮“飓风”,全面净化住建事业发展环境。
在听取黄石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和阳新县、西塞山区、新港物流园等部门关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后,李昌海要求住建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同时,要求黄石住建部门认真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国庆中秋期间房价稳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扎实推进乡镇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省住建厅网站)
2、湖北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我省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安全事故死亡,最低赔偿不少于30万元
9月1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以及湖北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项目全覆盖。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其保险责任包括建设工程企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工程项目地址内依法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工作,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机构还可以开发适应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据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由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建设施工项目的难度、操作风险、责任限额选定方案的不同来收取,原则上难度大、风险高的项目,保费可适当提高;被投保人因安全事故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不少于30万元。
据悉,湖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是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除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以外,仍应按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保险水平,不过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根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财产保险可税前扣除。此外,可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社会信用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浮动费率,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和提高风险防范水平。(转自湖北省政府网)
四、安全警示篇
1、2018年9月全国建筑安全事故回眸
1、郑州融创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标签:建筑施工、坍塌事故
9月14日上午9时许,郑州位于如意东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南角的融创天璟园项目工地护坡发生坍塌事故,2名工人被土方掩埋死亡。
通告称,事故发生后,郑东新区管委会第一时间组织急救、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及所辖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置。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宜昌一在建工地塔吊倒塌
标签:建筑施工、塔吊倒塌
9月17日上午,湖北宜昌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发生倒塌事故,据了解是吊钢管超载把塔吊拉倒了,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3、天津一在建项目吊篮钢丝绳断裂
标签:建筑施工、吊篮事故
9月19日16时30分,由天津国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天津雍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幕墙分包单位河北久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附属楼西侧使用吊篮进行外层保温作业时,吊篮一侧钢丝绳突然断裂,吊篮倾斜坠落,导致在下方作业的1名工人被砸身亡,吊篮内作业的2名工人受伤。
4、上海一在建工地发生事故
标签:建筑施工、脚手架
9月20日14时17分左右,上海市北翟路一在建的虹桥污水处理厂工地内,作业人员在进行高效沉淀池区域钢管脚手架拆除时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安监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着手开展调查工作。目前,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2、武汉市2018年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简析
1-8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02起,死亡229人,同比分别下降6%和19.6%;伤441人,直接经济损失4132.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0.8%和3.6%。
1.工矿商贸事故发生67起,死亡65人,直接经济损失393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7%、3.2%和2.9%;伤15人,同比下降25%。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35起,死亡164人,同比分别下降8.2%和22.18%;伤426人,直接经济损失202.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2.7%和20.5%。
3.地方监管的水上交通未发生亡人事故。
五、安全知识篇
1、建筑安全应注意十大问题
纵观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是主要因素之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实质上就是安全的一大隐患。具此,总结出建筑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十戒” :
一戒侥幸心理:
某些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思想上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忘掉,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总认为“是祸躲不过”,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岂不知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由于麻痹大意引发事故后悔晚矣。应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如坐针毡的心态,枕弋待旦之心理,须叟不可放松警惕。
二戒短期行为:

舍不得花钱买平安,不按规范投资永久性的安全设置建设,为了“经济效益”,能省则省,目光短浅,总以为做一个工程,干几个月或年把时间就完工了。既是有些安全不到位,可拖一拖也就过去了。殊不知,小钱不花花大钱。因小失大的案例比比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发生一场大事故足以毁掉一个人前程甚至一个企业。防范在先,有备无患,此乃上策也。
三戒虎头蛇尾:
安全意识应与时俱进。工程基础施工时,安全抓得紧,毕竟是事故高发时段。进入主体施工,“三宝、四口”和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不做,可到了装饰收尾阶段,即将大功告成,安全就抛在脑后,随着安装需要各种防护设备逐步拆除,安全隐患有增无减,尤其是安全用电,现场防护更须引起重视。“无事也可能生是非”,切记,做安全工作务必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戒以次充好:
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第一是关键。有的贪图便宜,或为了拿“回扣”,购买质量低劣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以次充好,或买伪劣产品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等等,均为安全生产埋下“祸根”。试问,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而换取个人蝇头小利,良心何在?于心何忍?劝君还是循规蹈矩,依法办事,方为明智之举。
五戒未训上岗: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许多事故多是人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确是根源。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这一课。把好培训关,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是关键。切不可因工程急需用人,让“招之即来”的农民工,伧促上岗,此举极易酿成大祸,到头来得不偿失。
六戒违章作业:
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每一个人的健康线、保命线。有的为抢工期,图效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施工,这简直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请君三思,人命关天,孰轻孰重?有安全才有效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惟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七戒弄虚作假:
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毋庸讳言,安全管理方面虚假现象在许多工地时有发生。诸如,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编造事实;为应付检查,安全内业搞“回忆录”,有的弄虚作假,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想蒙混过关;更有甚者,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唱“空城计”。此类事甚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的做法,实不可取。
八戒以罚代管:
时下,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严惩不贷,实乃必要之举措。但有的人则认为,一罚就灵,继而,以罚代管,实在有悖于强化安全管理的初衷。有的动不动就开罚单,只管罚款了事,不管整改与否。殊不知,有的用公款“埋单”,根本触及不到个人。工地安全隐患依然“涛声依旧”,买一张“旧船票”,就能度过一个季度,下轮检查再说。“我行我素,能奈我何”者还大有人在。
九戒走马看花:
安全检查,贵在落实,重在整改,万万不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囫囵吞枣,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终究要误事。检查过程中要“于细微处见实情”,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导致事故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细节。
十戒瞒上欺下:
发生安全事故,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得如实及时上报,这规定谁都懂,可偏有人做不到,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认为,“上报惹事,私了为好”。有的怕企业名誉受损隐瞒不报,有的不做工伤鉴定,拿一笔钱,打发走人。有的不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导致发生劳动争议和上访告状。奉劝这些人,安全这条“警界线”,最好还是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