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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3日 点击量:

 

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始终保持警醒警觉状态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3、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全动态篇                                                                 

4、武汉市城建委召开全市城建领域施工安全专题会议

四、安全警示篇

5、2018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五、安全知识篇

6、牢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14条!安全度夏!


一、安全观念篇

 

1、始终保持警醒警觉状态


5月24日,1名工人在安徽合肥一施工工地地下室作业时缺氧被困,其他5名工人在救援时也陷入险境,最终导致3人死亡、3人受伤。5月26日,广东东莞一家企业发生气体中毒事故,先是1人晕倒,接着3名工友施救,最终全部殒命。

此前的5月13日、5月16日,同样因为施救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悲剧,已先后在深圳和郑州上演。

非要等重锤砸到自己脚面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撕心裂肺的疼痛吗?对他人和以往的教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像《列子》中所记载的那个健忘症患者华子那样,弄得“今不识先,后不识今”,“前赴后继”的接踵而至就不足为奇。

5月17日,河南南阳市一特钢公司发生钢水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重危、6人受伤;5月22日,宁夏中卫市一钢铁公司又发生喷炉事故,致11人烧伤。

今年以来,各种原因导致的钢厂事故频频发生,影响较大的还有:1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气中毒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2月5日,广东韶钢松山有限公司发生煤气泄漏中毒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红灯一次次亮起,警钟一次次响起,同类企业的神经该绷紧了吧?且慢乐观。5月7日至10日,应急管理部组织对江西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结果令人大跌眼镜:抽查的4家钢铁企业均存在自查自改敷衍了事、安全管理凌空蹈虚的问题。

以所见知所不见,以所闻知所不闻,审视自身不足,补齐各种短板,是一种非常合适的安全发展途径,也是一种智慧所在。无奈,习于麻木、惯于遗忘,大概是某些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者的天性。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深刻吸取近期较大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多发的教训,始终保持警醒警觉状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反弹。”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日前在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时的谆谆告诫,实在是有的放矢、语重心长。

《诗经》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描述,旨在提醒一个人面对可以预见以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和挑战,绝不可麻痹大意,放弃应有的警惕,而是应保持对外部环境以及自身情况种种变化的敏感,适时作出必要的改变和应对,才能及时化险为夷、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保持自身与时偕行的良好状态。

一个人理应如此,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一个部门、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又何尝不需要“防祸于未萌,图患于将来”呢?

“径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事故总量的持续下降,让一些人变得麻痹大意、盲目乐观。在经济增长势头渐好的情况下,重项目建设轻源头把关、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生产的迹象有所抬头。而伴随机构改革进程中的进退流转,也使得一些人心思有点乱、眼光有点散、干劲有点减。凡此种种,说到底,都是对“忧劳兴国、逸豫忘身”这个规律的背反,对安全红线的选择性失明。

始终保持警醒警觉状态,既要“内化于心”,也得“外化于行”。前者,要让居安思危成为思维的习惯、行动的自觉,如黄明在第一次部长办公会强调的那样,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后者,要采取各种惩戒措施,对那些装睡、真睡的单位和个人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点准穴位、戳到麻骨,逼其尽快醒来。与此同时,要加大舆论曝光、通报批评力度,脱去风险的“隐身衣”,捅破隐患的“窗户纸”,促其在众目睽睽之下警醒警觉、不敢打盹。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倾覆事故,造成我国公民重大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风险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责任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紧急行动、靠前指挥,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加强安全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要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充分运用气象、海洋、地震、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完善预警手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各级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出发前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必要准备。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技能。

三、切实加强旅游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旅游和教育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海上旅游、水上旅游、山地旅游和野外旅游等组织单位要合理控制人员规模,检查备齐安全装备设施,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旅游行程,严格落实安保措施;要加强旅游景点安全管理,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极端灾害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伤害;要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结合有关事故案例灌输安全知识,讲解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要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和带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活动安全。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水上运输,要加强“六区一线”(渤海水域、长江口水域、舟山群岛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水域以及长江一线)水域的现场监管,强化对渡口、水库、通航密集区、旅游区等水域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企业CCTV、GPS、AIS等手段对旅游客船等重点船舶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实施禁限航措施,严禁船舶在大风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水文条件下开航。道路和铁路交通,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的监测巡查,重点整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和定位监控,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防止车辆受洪水、高温、雷电影响发生涉水、自燃、燃爆事故。矿山和尾矿库,要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强化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有针对性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要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其他各类企业要结合实际,强化汛期暑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灾情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18年7月6日


3、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8〕2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梅雨期,高温天气和降水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夏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汛期和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雷雨大风及连续高温等恶劣天气下的施工安全巡查,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督促辖区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和食堂食品卫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汛期和高温天气的施工特点,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基坑边坡等部位开展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施工现场要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和工人居住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各有关企业和项目部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和高温天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汛期和高温天气的事故救援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预警信息,切实提高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平安稳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三、安全动态篇

4、武汉市城建委召开全市城建领域施工安全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7月2日,我委召开全市城建领域施工安全专题会议,市安监局总工邓德鹏、市城建委建管办主任周才志,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分管领导,市、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才志主任主持。

会上,我委建管办周才志主任通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原因,并强调下一步工作:一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违法施工查处机制;二是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四是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五是抓事故企业和个人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六是抓“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市安监局总工邓德鹏,强调根据市领导对近期安全生产的批示,一是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各自责任;二是要再加措施、再加压力,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的攻坚战,狠抓防范,紧盯重点,做好最后一公里压力传导;三是加强目标管理,强化目标考核,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四、安全警示篇

52018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系统统计数据,现将2018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6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7起、死亡7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分别上升8.06%和下降6.25%(见图1)。

  2018年6月,全国有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安徽(12起、12人)、江苏(9起,10人)、广东(9起、9人)、黑龙江(4起、5人)、河北(3起、5人)、河南(3起、4人)、湖南(3起、4人)、辽宁(3起、3人)、宁夏(3起、3人)、天津(1起、3人)、吉林(2起、2人)、福建(2起、2人)、重庆(2起、2人)、四川(2起、2人)、内蒙古(1起、1人)、山东(1起、1人)、广西(1起、1人)、海南(1起、1人)、贵州(1起、1人)、云南(1起、1人)、甘肃(1起、1人)、新疆(1起、1人)、新疆兵团(1起、1人)。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1  2018年6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2018年1-6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36起、死亡39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5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分别上升4.67%和1.30%(见图2、图3)。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区、市)有广东(48人)、江苏(46人)、安徽(25人)、河南(20人)、福建(17人)、重庆(17人)、浙江(17人)、四川(16人)、江西(15人)、湖南(14人)、海南(13人)、宁夏(13人)、湖北(11人)、广西(11人)、吉林(10人)。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2  2018年1-6月事故起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3  2018年1-6月事故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8年6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分别下降60.00%和66.67%。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4  2018年6月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2018年6月,天津、河北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6月19日,河北省保定工业园区南区凤栖街、腾飞路道路改造工程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目前该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有待事故调查认定。

  6月29日,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九园工业园御景家园二期项目发生触电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天津珠江京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小欣);桩基工程专业承包单位是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海涛,项目经理孙少刚);监理单位是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庆华,项目总监杨春贵)。

  2018年1-6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13起、死亡5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下降18.75%和10.34%。(见图5、图6)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5  2018年1-6月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图6  2018年1-6月较大及以上事故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对比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督办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河南省许昌市“1·24”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查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五、安全知识篇

6牢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14条!安全度夏!

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面临或即将进入汛期,各地纷纷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

1.土方开挖前准备好防洪设备器材,坡面根据情况加以覆盖。弃土堆距槽边不小于1米,对于适合回填的弃土要集中堆放,并用塑料布遮盖好,防止雨淋导致含水量过大,避免被雨水冲击污染周边环境。

2.根据施工能力控制开挖段落长度,减少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时间,施工做到速战速决。对因故不能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部位,在场地两侧设30厘米宽排水沟,并设集水坑。遭遇降雨时,立即召集抢险小分队成员,进行维护施工,并符合环保要求。土方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尽量减少土基暴露时间。如结构当天不做,槽底要留20厘米土待第二天做结构前再清到槽底。

3.水稳摊铺采取分段施工,缩小摊铺长度,及时碾压成活,当天摊铺的要当天碾压成活,如摊铺过程中大雨来临,要迅速搭设遮雨棚,将所摊铺的结构碾压密实,路基两侧挖设排水沟,保证路面排水畅通。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4.道面混凝土浇筑,为确保道面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混凝土施工尽量安排晴天施工,避免在雨天浇筑填仓混凝土。

①每个混凝土作业队要配备足够的防雨棚和塑料布。防雨棚的材料要轻便,结构合理、牢固,便于使用和搬运。

②施工中,偶遇阵雨,应停止施工作业。对已铺筑部分,及时覆盖塑料布或防雨棚,并采取措施,防止高侧相邻处的雨水流入。

③雨停后,如混合料已凝结,而振捣、做面作业尚未完成,应刨去凝结部分重新铺筑。

④雨停后,应立即全面检查新浇筑的混凝土板,发现有滴水坑、麻点、露砂、露石现象,应及时进行修补。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5.在汛期回填土,除满足正常施工要求外,严格控制土壤含水量,偏大时掺灰处理。如含水量太大无法施工时,应采用砂砾回填基槽并与甲方、监理协商。

6.汛期施工期间,严格控制砌筑砂浆的稠度,受雨水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且不超过3小时。每日收工前及时覆盖表面,防止突然下雨冲走砂浆。下雨时禁止露天作业。

7.深基坑开挖时,应根据土的性质及挖坑的深度,按规定适当放坡并及时做好边坡支护。在基坑内挖集水坑,根据实际情况,设在排水系统附近,待集水沉淀后,用水泵排水。基坑开挖完毕后,应及时浇筑垫层,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四周设防水堤,防止雨水灌入。

8.现场钢筋堆放应用木方垫垫离地面,以防止钢筋泡水锈蚀,并进行覆盖防止生锈。雨后钢筋视情况进行除锈工作,不得将锈蚀严重的钢筋用于结构上。已加工的成品钢筋应尽快使用和覆盖。下雨天严禁钢筋的焊接作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9.雨期使用的木模板拆除后应修整归堆,不能乱放和捶打,以免变形,并及时清理,刷脱模剂。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大雨淋过,则浇筑混凝土前,应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

10.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洪器材要备齐,要定期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并按有关规定发放。雨季施工前,应对各类仓库、配电室、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压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用电的机械设备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并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现场机械设备要有防雨、防潮、防淹措施,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安全漏电保护器。

安全半月谈  2018年7月1-15日 (总第46期)

11.汛期施工要对动力、照明线路及供配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跑、漏电现象。配电箱,电闸箱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外壳有接地保护。各种电气化动力设备经常进行绝缘、接地、接零保护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在雨后要对设备电缆线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开闸施工。

12.每日安排工人对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发现堵塞现象及时清理,确保管线排水畅通。

13.对施工生活区做好排水工作,保障出行方便。加强与当地部门联系,并服从业主统一安排。汛期施工期间,领导24小时值班,抢险队伍做好时刻投入抢险战斗的准备,保证汛期施工顺利进行,人员安全,设备完好。

14.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各专业作业队成立抢险小分队,项目部主要领导轮流值班,保证防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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