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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点击量:

 

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安全生产需握紧“放大镜”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房地产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座谈会

5、保持高压态势 落实安全措施

四、安全警示篇

6、2018年1-5月全国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4起

五、安全知识篇

7、六大注意事项!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8、安全月活动要想搞得好,这6个“1”千万不能少!

 

一、安全观念篇

 

1、安全生产需握紧“放大镜”

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次严重的安全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次未遂先兆状况以及1000个事故隐患。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及时发现这些“漏洞”,才酿成“大事故”的严重后果。在日常的工作中,拿着“放大镜”来看“小”问题,才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障。熟话说得好:严是爱、松是害。在家庭里,父母对于孩子的监护力度、投入精力、要求程度决定了孩子的自律意识。在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管理形式、安全监管力度、安全环境治理决定了企业的安全平稳生产。手握“放大镜”来看“安全”,能让细微的“裂缝”及时弥补。这不是“小题大做”,因为“安全生产”马虎不得,生命不是儿戏。不要只有“大事故应急”却没有“小事故预防”,那样造成的后果则不堪设想。要善于发现并及时解决巡检中的“小隐患”、“小问题”,要认真对待“不起眼”的“小违章”、“小错误”。从小事开始“自检自查”,用高度数的“放大镜”来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

茂名石化炼油分部全面提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水平。将“找差距,定措施,强管理,抓落实”作为管理理念,倡导“现场管理,人人有责”。紧握住安全生产的“放大镜”,用“自检自查”的方式,将问题“早发现、早整治”。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鼓励职工在工作中要多发现问题、多思考、多行动。

联合七车间的 “自检自查”项目,则是“细化”到将历经“风吹日晒”之后,淡化模糊的工艺标识进行分班组区域整改。设备“维护”要确保机泵壳体、进出口线、轴承箱干净、无油污;对轮罩、电机壳、干气密封箱整洁、不积尘、无杂物。装置中“低、老、坏”问题及时的反馈和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用“高标准、严要求”的“放大镜”保障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拿好安全生产这个“放大镜”,才能有效避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教训。对于事故要有“前瞻性”,要提前看到后果,清楚“小隐患”要“彻底清扫”。只有这样来进行“自检自查”,才能全方位的落实安全生产。

  

二、安全法规篇

2、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8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3号)要求,北京市等25个地区坚持“示范引领,提质扩面,以用促建,创新监管”原则,认真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体系建设”)成果运用,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自主管控风险、治理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2017年底,各示范试点地区共注册入网企业152万家,出台制度办法170余项,制定查报标准1200余个,自查自改隐患超过1000万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1.4万条,各项指标较2016年有较大幅度提升,有力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但体系建设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区没有把体系建设作为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的抓手,没有把体系建设与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有效结合起来;二是有的地区标准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制度建设、评估考核、培训宣传等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起来,体系运转还不够顺畅;三是有的地区工作进展缓慢或原地踏步,督促企业真查真改真报、自主排查治理隐患,特别是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还不高。

为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创建质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18年继续在北京、河北、辽宁、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9个省(区、市),北京房山区、河北秦皇岛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吉林长春市、黑龙江哈尔滨市、福建泉州市、山东东营市、广东珠海市、广西柳州市、陕西咸阳市、新疆乌鲁木齐市、江苏江阴市、浙江嘉兴市和德清县等14个市(县、区)继续深化示范试点工作。各示范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总体部署,把狠抓体系建设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强化基础、源头防范,更加注重绩效考核、监管执法,更加注重体系运行、闭环管理,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迈上新水平。

一、准确把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切实发挥体系建设在安全监管实践中的作用

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体系化管理,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精准化和科学化,而不只是建立一套信息系统报送隐患。体系建设要通过制定清单,指导企业识别风险、排查治理隐患,监管部门按照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管执法计划,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各示范试点地区推动体系建设要持续在“四个加强”上下功夫,即: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全员自主排查隐患的积极性,督促企业落实“一企一清单”;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提升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加强运用“互联网+”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绩效考核评估,实施差异化执法,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二、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各示范试点地区要结合企业行业类别、风险大小等因素,量化绩效考核指标,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情况进行动态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提高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推动“好”的企业自主管理,对“差”的企业重点监管,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给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各示范试点地区要紧密结合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组织制定行业排查标准,督促企业针对危险场所、工艺、设备、物品和岗位,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逐级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责任,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三、完善配套制度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各示范试点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健全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与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浮动费率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将体系建设作为衡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严格把关。通过制定实施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隐患的正向激励措施,对记录、报送隐患弄虚作假,不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四、开展宣传培训交流,加强基础工作支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继续组织示范试点地区开展互查互学,组织专题研讨交流,研究解决普遍性问题,推动示范试点成效不断深化。结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际劳工组织开展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合作(SCORE)项目,及时总结浙江湖州、北京房山等地区SCORE项目与体系建设相结合的试点经验,提高示范试点地区体系创建水平。同时,通过政府网站体系建设专栏和微信群,共享示范清单和经验做法,促进各地区共同提高。

各示范试点地区要着力抓好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专题培训、举办现场会、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理念认识,推动体系建设落地生根。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强化提质增效

各示范试点地区要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先行先试,通过树企业标杆、抓区域示范,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要积极探索体系建设对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革创新监管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成果运用,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推动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工作开展不到位、示范试点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取消示范试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三、安全动态篇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房地产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座谈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6月11日,我厅召开了房地产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座谈会。会上,武汉保利、福星惠誉、恒大地产、绿地集团、武汉越秀、湖北碧桂园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作了发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弘指出,2018年以来我省住建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对此,我厅自3月中旬以来,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立即启动市场监管、质量、安全联合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建筑企业,一律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事故责任单位所承建的省内项目一律停工检查,省外企业一律暂停本省建筑工程投标资格。

张弘要求,房地产开发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三是要坚决履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就是隐患的理念。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消除房屋漏水、开裂等质量通病;四是要加强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管理,要选好队伍用好人。

张弘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领我省建筑业产业现代化建设,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积极推行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支持建筑施工一体化装修技术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我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为老百姓提供更多质量优质的产品。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省城管局、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5、保持高压态势 落实安全措施

市城建委召开第二次安委会会议要求

保持高压态势 落实安全措施

 5月21日,市城建委召开第二次安委会会议。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武汉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集中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武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市城建委建管办主任周才志要求,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业主首要责任,强化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防重特大事故,严格事故查处,坚决扭转当前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

    市城建委党组书记、主任陈跃庆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定期召开委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抓、狠狠抓、时常抓,层层传导安全生产压力。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落实,抓实效,要保持高压态势,搞出“动静”来,同时要全面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陈跃庆要求,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实名制尽快在武汉落地生根,通过技术安全防范来做到本质安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承诺制度,将施工现场落实标准化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标准化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工。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农民工积极性,自觉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同时,夏季来临时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及高温、雨季、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方案要到位,应急抢险的队伍、物资要到位,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安全警示篇

62018年1-5月全国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4起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近日通报2018年5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18年1-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4起、死亡31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分别上升1.93%和1.64%。

通报指出,2018年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9起、死亡7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7起、死亡人数减少26人,分别下降19.77%和25.24%。

2018年5月,全国有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江苏(8起,9人)、广东(7起、8人)、安徽(6起、8人)、海南(3起、6人)、福建(4起、4人)、湖南(4起、4人)、四川(4起、4人)、浙江(3起、4人)、甘肃(3起、3人)、青海(3起、3人)、宁夏(3起、3人)、山西(2起、3人)、河南(3起、2人)、内蒙古(2起、2人)、黑龙江(2起、2人)、江西(2起、2人)、贵州(2起、2人)、云南(2起、2人)、新疆兵团(2起、2人)、河北(1起、1人)、辽宁(1起、1人)、陕西(1起、1人)、新疆(1起、1人)。

通报指出,2018年1-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4起、死亡31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分别上升1.93%和1.64%。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区、市)有广东(42人)、江苏(37人)、河南(16人)、江西(15人)、浙江(15人)、重庆(14人)、四川(14人)、福建(13人)、安徽(13人)、、海南(12人)、湖北(10人)、宁夏(10人)、广西(10人)。

2018年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分别下降50.00%和41.67%。2018年5月,海南、安徽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5月17日,海南省五指山市颐园小区A栋工程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4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五指山九宗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崔涌);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正健,项目经理王贤君);监理单位是四川亿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敏,项目总监张爱明)。

5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一期工程发生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丛临瓯);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世威,项目经理朱礼民);监理单位是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进才,项目总监毕生)。

通报指出,2018年1-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11起、死亡46人,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15.00%。

通报提到,截至2018年5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2017年发生的广东省广州市“7·22”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查处情况。

 

五、安全知识篇

7六大注意事项!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依靠节能、施工周期短、质量易控制等多种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对装配式建筑的结构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以及安全的风险评估,提出了在此基础上的施工安全管理,从而保证建筑的质量。 

 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在施工过程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现场安装是整个工程中的重难点之一。由于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各类构件的种类较多,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管理中存在多个问题,例如构件运输、堆放不规范导致的管理难度加大、构件吊装风险较大、现场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风险较大、预制外墙板防水难度大、构件拼装定位困难以及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等等。 

在建筑的施工现场中,安全管理主要分为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大多是在非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例如用水用电、防护安全以及一些仪器的使用摆放等,这些安全隐患都可以通过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来进行一定的限制。例如在构件安装的过程中,由于吊装方法、定位方法的不同,分为基坑施工安全、PC构件堆放安全、PC构件吊装安全、临时支撑安全、构件定位安全以及施工后的防水防漏问题等。施工安全和技术管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在此项管理中出现问题会对整个工程造成恶劣的影响,埋下安全隐患。 

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人身安全管理 

安全施工是建筑项目的基础,是项目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管线事故、伤亡事故等等。通过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组,可以有效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在进行安全管理时,要考虑到各个方面,例如设备的规范操作与维护、吊装安全、用电安全、临边防护等

 基坑施工安全

在对基坑维护结构进行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尤其是搅拌桩接缝处搭接长度、桩体垂直度的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在进行基坑开挖前,首先要进行井点降水,将坑内的水位降低到开挖面50cm左右。在进行土方开挖时,要根据分块开挖的原则,在开挖的同时浇筑垫层,并及时施工底板,减少坑底在无保护状态下暴露的时间,避免出现围墙变形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施工时应当使用先进的管理措施,加强监控力度,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案,随时掌握基坑的施工进度,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基坑开挖的正常进行,井点降水操作要贯穿整个流程,而且地库必须要完成全部的施工后才能停止。轻型井点由于密度较大,会影响到挖土施工,在挖股的过程中需要随挖随拆,难以保证后续施工的降水,因此推荐采用深井降水。 

 临时支撑布置

临时支撑在装配式建筑的施工中主要是用来保证施工的结构,如各类支架等。在使用门式支架时,要对间距和数量进行精确计算,并由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合格后向监理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应用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临时支架进货时,必须要进行验收。其目的是保证支架的壁厚和外观质量,在首次使用支架时,还应进行试压操作,明确支架的称重能力。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构件堆放处理

施工现场中存在大量的构件,因此必须要对构件进行良好的管理,提高监督力度,根据构件的要求进行摆放。可以开发一套针对构件的管理软件,对各个部分的构件进行跟踪管理。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对其进行编号,并记录在册。各个构件的摆放区域要和施工计划相搭配。并且在预制装配式材料摆放时,不能直接和地面接触,要放在木头以及一些材质较软的材料上。

防水防漏安全处理

在进行施工时,要合理的设置防水节点,在拼缝处设置两道防水屏障,包括外侧防水和内侧防水。并在每4块墙板的十字接头处增加聚氨酯防水嵌缝,并对墙板的构造进行一定的优化,设置相应的排水措施,保证墙板的防水防渗达到规范要求。在使用防水卷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首先要清扫基层,将基层中的杂物灰尘等清理干净,尤其是基层的阴阳角、管道深处等日常的清理死角,如果基层中有油渍,可以使用砂纸、钢丝刷等方式进行清理;第二,涂刷聚氨酯底胶,在涂刷完成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干燥才能进行后续施工,一般干燥时间在4小时以上;第三,涂刷粘结剂,将卷材放在平整、干净的基层上,将CX404胶均匀的涂抹在卷材表面。此时要注意,卷材表层接头部位的100mm不要涂胶;第四,卷材铺贴。为了避免阴阳角和大面的接头,在铺放卷材时要顺着长方向;第五,卷材接头黏贴。一般卷材的接头宽度为100mm,在涂胶时,每隔1m涂一次。涂胶完成后要将其放置一段时间,当干燥后再进行卷材结构部位的黏贴固定;第六,卷材末端处理,为了避免卷材的末端出现渗水情况,要使用聚氨酯嵌缝膏将末端封闭。 

吊装安全管理 

PC构件在进行吊装时,必须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操作塔吊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要对设备的有效期进行检验,工作人员在对塔吊设备进行操作时要严格按照规范,严禁出现无证上岗、不遵守规范操作等情况。当构件进行施工现场后,要对吊点进行检查,进行重心检验,当所有的检验都合格后才能进行起吊。一些尺寸较大或形状较特殊的构件,在起吊时要用平衡吊具进行辅助。 

起重所用的钢索每周都要检查,当发现磨损或损坏时要及时上报并更换,并且要在起吊构件时设置拉绳,便于控制构件的方向。每次在济宁吊装工作前,都要根据规范进行交底工作,对于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对施工现场有足够的了解,确保施工安全。

 

8、安全月活动要想搞得好,这6个“1”千万不能少

2018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各企事业单位正如火如荼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此,特别总结了六个“1”,帮助大家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排 1 安全生产形势课

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发挥相关媒体作用,挖掘提炼安全文化故事,营造全员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观看 1 有关安全生产的视频

组织观看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片,促进员工加强红线意识、增进事故案例分析能力和预防能力。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开展 1 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针对2018年以来的事故,以访谈相关人员的形式或是利用事故案例分析资料馆,对同工序、同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回头看”梳理,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1 集体安全宣誓

广泛动员全体职工进行集体安全宣誓,由全体员工在安全月主题墙上签字,写下庄严承诺,绷紧安全弦。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严抓 1 隐患再排查

对重点区域、高危作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基层单位开展基于员工岗位风险描述和班组互评、隐患上报活动,提高基层隐患排查和整治质量。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开展 1 应急疏散演练

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紧急情况下的逃生疏散能力,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和应变能力。

安全半月谈  2018年6月1-15日 (总第44期)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企业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这一契机,对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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