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半月谈目录
一、安全观念篇
1、美女与野兽新传—事故隐患与安全管理的启示
二、安全法规篇
2、住建部要求, 从四个方面着手, 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安全动态篇
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武汉市推荐参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作的通知
5、协会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室运行通知
四、安全警示篇
6、海南五指山一在建工地塔吊拆除时倒塌 致4人死亡
7、广东深圳东部华侨城拆除演出摇臂拆时配重坠落 致2死1伤
五、安全知识篇
8、建筑施工安全Q&A(干货)
一、安全观念篇
1、美女与野兽新传—事故隐患与安全管理的启示
美女与野兽的故事,总能调起人的胃口。但是﹐也许很少有人细寻思﹐吸引人的是美女﹖或是野兽﹖或是两者的结合﹖
几个星期前,台湾南部发生了一起罕见的意外。一个俄罗斯的马戏团,到台湾巡回表演。在转移阵地时,用小货车载运其中的一只老虎。小货车车厢上面放置着铁栅栏。老虎关在铁栅栏里。铁栅栏周围张贴着马戏团的广告和警告的标志。
但是,意外不长眼睛,说来就来。小货车遇上了红绿灯,停在了路口;路过的一位妇女(42岁,资深美女),一时兴起,把手伸进笼子里,想摸摸这只大猫。谁知这只“大猫”不领情,一口咬下这妇人整只手掌,吞进了肚子里;妇人疼痛地当场晕倒在地﹐血流了一地。一大汉瞅准机会﹐英雄救美﹐把妇人送进了医院。妇人经抢救过来后﹐感叹道﹕“意外﹗意外﹗我把她当成我的宠物猫了﹗真没想到﹗真没想到她的动作如此敏捷﹗”
分析
意外已经发生,当然要设法善后。那幺,谁该承担这桩意外的责任呢?
第一种看法﹕那位妇人应自己该负全责。老虎会吃人,即使不是天经地义,也是路人皆知。又不是三岁小孩,自己去招惹老虎,是自找麻烦,当然应该自己负责。
第二种看法﹕马戏团和妇人都要负责。马戏团没有把老虎关好,让人受伤;即使妇人自己招惹,马戏团也有疏忽。因此,虽然双方责任如何划分,可能有争议,可是,造成这件意外,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合情合理。
第三种看法,大概是绝无仅有的少数意见,也就是马戏团要负完全责任。虽然这种看法有点违反“常识”,却符合法学传统,而且历史上确实有类似的判例。
老虎是极端危险的,当有人把它带到一般人活动的场所,等于是把潜在的危险带到别人的身边。即使一般人知道老虎危险,通常也只是一种模糊的认知;在一般人的生活里,谁知道老虎的习性到底如何、动作又有多敏捷?
因此,造成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在妇女伸手去摸老虎那一刻,而是更早的那个时刻——马戏团把老虎带到大马路上的那个时候!先出现了这个潜在的麻烦,才会有后面真正的麻烦。而且,从性质上来说,潜在的危险甚大,但是防范意外的成本却甚小。只要把老虎装进笼子里,再放在一辆较大的货车里,以“回”字形的方式来运送,就不可能有手脚伸进笼子里的事。或者,在运送途中,货车后面跟着其它护送车辆,可以随时处理靠近的人、车。
引发的思考
事实上,“老虎伤人”只是个案,通则更为重要:在一般正常工作活动的场所,如果有人带来潜在的重大危害,当然要负起责任。譬如,载运工程用的炸药时,自然不能像载运黄豆玉米一样。运钞车要有特别的铁甲,要武装护送,也是为了处理大笔现金所隐含的危险……
结束语
作为一个管理者,不管企业大小或官居何位,你的日常工作和手头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很多,你会找出许多理由为自己没时间抓安全进行解脱,或许会因为事故发生在别的企业或部门感到沾沾自喜。但如果不从管理的根本上堵塞漏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边,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出事故恐怕是早晚的事。出个小事故,人们不会太在意,也触动不了管理层。长此以往,司空见惯,必然会“见惯不怪”,之所谓“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重大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等等,也就不会感到有不解或疑惑了。但出了重大事故甚至人身伤亡事故时,是否该好好查一下管理上的原因呢?“四不放过”措施的关键是如何防止类似事故如何发生,不然,教育和处罚了这个“美女”,肯定还会有别的“美女”遭虎咬或是狼啃。
二、安全法规篇
2、住建部要求, 从四个方面着手, 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
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安函[2018]2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8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二、统筹推进,深化专项治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部令),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处罚,并及时公开事故查处情况。要通过开展层级考核、创新监管模式、实施信用惩戒等,多措并举,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注重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要加大对37号部令的宣传贯彻力度,我部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活动,各地要积极深入基层、企业和一线,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全行业显著增强对危大工程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事故警示教育、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等各类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各地要认真组织好6月16日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8年7月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年5月14日
。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八、关于专家条件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九、关于专家库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专家业绩,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安全动态篇
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武汉市推荐参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我会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武汉市推荐参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报企业在本年度和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申报项目没有发生国务院规定的一般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3、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上且未竣工;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达到95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原件和word版电子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该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的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反映本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视频 U 盘1份(不少于 5 分钟),
(六)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一套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该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的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为保证申报工作如期完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武汉建设安全协会。
联系人:杨俊, 联系电话:027-82627240,邮箱:272424783@qq.com
地址:江岸区蔡家田小区B区阳店里45号(花桥派出所对面)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

武汉建设安全协会
2018年5月22日
5、协会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室运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与湖北诺善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善风控”)达成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自即日起,协会在现办公楼(蔡家田小区B区)303 室设立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室,协助处理行业纠纷并为协会和会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免费提供
1、应会员企业要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法律咨询,包括普通民、商事法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行政案件、刑事案件;3、解释、指导签订行业范本合同;4、针对具体事项提供法律依据;5、为会员企业内部决策提供合法合规性建议;6、信息联络。
(二)有偿提供
1、法务外包;2、工程项目专项法律顾问;3、投资及股权专项顾问;4、应收账款清收;5、其它非诉与诉讼服务。
服务费用由诺善风控与会员企业自行商洽并签订协议,收费价格同比市场优惠。
二、服务方式
(一)诺善风控每月16、26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午15:00-17:00委派专职律师在协会303 室,坐班接待会员单位法律咨询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预约或咨询电话:82600671。
(二)诺善风控委派专职律师加入协会“武汉建设安全”QQ群(二群532040856、一群 186192291),实时为会员企业提供简要法律问题咨询服务,需深谈的可到协会调解室或自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以后视情逐步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QQ群或微信群。
(三)会员企业需要提供具体法律服务或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的,可由协会见证,按照协会与诺善风控签订协议精神,自行与诺善风控签订服务协议。
各单位在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室试运行中有好的意见建议请与协会综合部联系,以便不断完善改进。
武汉建设安全协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四、安全警示篇
6、海南五指山一在建工地塔吊拆除时倒塌 致4人死亡


据五指山市委宣传部通报,5月17日上午11时20分,海南五指山市一个在建小区工地在拆除塔吊过程中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数辆停在塔吊附近的小轿车被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组织现场救援工作,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7、广东深圳东部华侨城拆除演出摇臂拆时配重坠落 致2死1伤
5月18日上午,深圳市荣茂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东部华侨城大峡谷天机剧场拆除演出摇臂时,摇臂配重突然坠落致3名施工工人受伤,受伤工人第一时间被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抢救。截至当日17时,2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1名伤者生命体征稳定,已请市人民医院骨科、普外科专家会诊,转普外科治疗,继续密切观察中。
事故发生后,盐田区多个部门组成的“5.18”事故调查组正在按照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开展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死伤者善后工作。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盐田区领导及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盐田公安分局、梅沙街道办等负责人赶到现场处置,市安监局派人到场指导事故调查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工程单位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狠抓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当天下午,盐田区召集相关部门召开“5.18”事故第一次调查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分析。
五、安全知识篇
8、建筑施工安全Q&A(干货)

1、脚手架上的剪刀撑作用是什么?
答: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
2、脚手架的外侧有外电线路时有何安全规定?
答:严禁在有外电线路的—侧搭设上下脚手架的斜道。
3、脚手架是否能与卸料平台连结?
答:不能,应独立设置卸料平台。
4、哪些钢管不准用于脚手架搭设?
答:锈蚀严重、压扁、弯曲、裂纹的钢管。
5、哪种扣件不得使用?
答:凡有裂缝、变形、缩松、滑丝的均不得使用。
6、卸料平台上应悬挂什么标牌?
答:限定荷载的提示牌。
7、门型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多少米?
答:不宜超过45m。
8、吊蓝架的承重钢丝绳与安全保险钢丝绳接长使用时,绳卡应不少于三个,这句话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因为这两种钢丝绳子均不能接长使用。
9、整体提升架在升降时有何安全要求?
答:升降时架体严禁站人。
10、整体提升机的主要安全装置的哪些?
答: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
11、吊篮脚手架须配备哪些安全防护装置?
答: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防倾斜装置、超载保护装置。
12、吊篮脚手架配重有哪些要求?
(1)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过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应不小于2。
13、脚手架立杆顶端应高出屋面多少?
答:立杆顶端应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14、钢、竹混搭脚手架是否可用?为什么?
答:不可用。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整体受力后,不摇晃、不变形,保持稳定。杆件的节点是传力的关键,而混搭的脚手架,无可靠的绑扎材料,造成节点松驰,架体会产生变形,不能满足脚于架的受力要求。
15、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在哪些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一13m高度后;
(4)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5)达到设计高度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16、从事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佩戴哪些防护用品?
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7、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哪些杆件?
答:(1)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18、从事架子搭设作业人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门式钢管架的剪刀撑设置有哪些要求?
(1)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
(2)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度—60度,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3)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
(4)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
20、门式脚手架搭设中对脚手架整体垂直度与水平度偏差有何要求?
答:垂直度允许偏差为脚手架高度的1/600及±50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脚手架长度的1/600及±50mm。
21、对砌筑架与装饰架的荷载是如何要求?
答:砌筑架负荷应不超过270kg/㎡,装饰脚手架应不超过200kg/㎡。
22、人字梯应采取什么防滑措施?
答: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展的拉链,在于滑地面使用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基坑深度超过多少米时应进行专项支护设计?
答:5m。
2、基坑施工时,对坑边荷载有何规定?
答:一般要求坑边荷载的高度不超过1.5m,距离大于1.2m。
3、当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应如何急救?
答: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旨目下去救助,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管理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120求救。
4、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有哪些?
答:(1)土的类别影响;
(2)土的湿化程度影响,土内含水多,边坡容易失稳;
(3)气候的影响使土质松软;
(4)边坡上面附加荷载外力的影响。
5、人工开挖土方顺序如何?
答: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在沟、坑边堆放泥土、材料至少要距边沿1.2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
6、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基坑开挖放坡不够;
(2)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造成滑坡;
(3)施上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
(4)超标高开挖;
(5)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
(6)排水措施不力。
7、多台机械同时挖基坑,机械间的间距应为多少米较为安全?
答:应为10m。
8、在开挖土方作业时,应该至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答:自上而下开挖。
9、人工挖掘土方,作业人员操作间距应保持多少?
答:人工挖掘土方,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应大于2m,纵向间距应大于3m。
10、施工中常用的边坡护面措施有几种,坑壁常用支撑有几种形式?
答:为确保土方施工安全,一般常用边坡护面的措施有覆盖法、拉网法、土袋压坡法三种。坑壁常用支撑形式有衬板式、悬臂式、拉锚式、锚杆式和斜撑式。
11、在进行土方工程前,应做好哪些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答:地质、水文和地下电缆、管道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