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副会长单位派员协助秘书处工作议案》已由一季度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原则
根据秘书处实际工作需要,由副会长单位轮流派驻相应专业人员到秘书处相关岗位工作,提升秘书处服务会员单位的能力。
二、派员流程
由秘书处提出需要派员协助的岗位要求,副会长单位择优提供人选。派驻人员的轮换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单位协商确定。
三、派驻时间
为了工作连续性,派驻人员在秘书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工资福利
派驻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人事管理和工资补贴参照协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此方案由会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武汉建设安全协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