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协字〔2017〕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协会制度建设,经2017年7月5日,2017年第二季度会长(扩大)会审议通过,现发布《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管理规定》。
附件: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管理规定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二0一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批准 新会员 通知 |
报 送:市城建委 市民政局 市安全监督站 |
抄 送:各会员单位 |
印数:10份
附件: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
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增强协会的组织纪律性,严肃会风,充分发挥会长办公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作用,根据协会章程作如下规定:
一、本协会会长办公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扩大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等其他人员参会,监事列席会议。
二、会长办公会或会长扩大会,由秘书处组织,会长、各副会长、监事单位轮流承办。
三、会长办公会或会长扩大会,由会长或秘书长主持,也可委托其他副会长主持。
四、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五、会长办公会参会副会长,一年内连续二次缺席会议的,将在下次会长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全年累计达到三次,视作自动取消该单位副会长资格,其缺职按相关规定调整或补选。
六、会长办公会参会副会长,因单位重要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到会的,需本人向会长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代为参会。扩大到常务理事、理事不能亲自到会的,需向秘书长说明情况,并委托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参会。一年内替代开会不得超过二次,全年累计达到三次,视作自动取消该单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资格。
七、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不再适于协会任职的,可由该单位向秘书处作出更换人选报告,由秘书处办理人事调整变更手续。
八、秘书处负责做好会长办公会的通知、签到、考勤、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
九、秘书处负责对自动辞职或降职调整具体实施,其缺职按相关规定组织补选。
十、本规定经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