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协字〔2013〕2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经秘书处清理核实,湖北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会员单位自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未缴纳会费及参加协会活动。经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第十次会长会审议通过,决定解除以下单位会员资格。名单如下:
1、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武汉分公司)
2、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总公司分公司
3、中建四局武汉分公司
4、武汉锦城基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武汉家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武汉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武汉市欣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8、武汉市东西湖海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武汉海联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10、武汉市江夏区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11、中工建筑有限公司
12、纵横建筑
13、武汉经济开发成辉水电设备安装公司
14、湖北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6、武汉市天准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7、武汉今铭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8、武汉嘉诚岩土有限公司
19、武汉市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湖北长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湖北梦都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22、武汉金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解除 会员 资格 通知
主 送:各会员单位
抄 送:市城建委 市民政局 市安全站
印数: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