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协字〔2016〕11号
各会员单位:
由于工作职能调整,“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及“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两项评选工作,已移交协会组织实施。其中,“示范项目”奖项的成本费用,分三个部分:一是评审费用,用于支付专家检查及车贴费用;二是用于获奖项目的奖杯、证书和文件等制作及资料存放场租费用;三是报纸等媒体宣传广告费。该议案经2016年3月2日,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示范项目奖项的奖杯、证书制作费用,由获奖项目缴纳。
(本页无正文)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收取 安全 示范项目 奖项制作费
主 送:各会员单位
抄 送:市城建委 市民政局 市安全监督站
印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