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基层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确保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等按时足额发放。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安置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就业帮扶和服务。
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带着对农民工的真挚情感,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