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建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6〕433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三节两会期间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武安〔2016〕36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工作,落实全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严格安全管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精神上来,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各类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春节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按照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会节”期间及岁末年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武城建安办通〔20〕号)要求,各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各级建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节日期间停工的项目,在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高大设施进行加固、维修、保养,对围挡、工程公告牌采取必要的加固。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现场裸土进行全覆盖,对场内道路、施工围挡、临时活动板房等部位进行清洗、清扫,确保节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在节日期间,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留守,加强现场的安全保卫巡查,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
(二)节日期间不停工项目,要加强节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准备。加强民工宿舍取暖用电设施设备管理,及时消除违规违章隐患现象。在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息时间,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检查。认真落实防尘措施、出土车辆的冲洗保洁措施,并可结合实际对围挡、现场环境进行节日美化。强化食品卫生管理,改善施工和留守人员的伙食,严把食堂进货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应急备勤值班、信息报告工作
承担市城建委应急救援任务的相关企业和单位,要抓好应急队伍的备勤管理,保障相应的人员、设备到位,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节日不停工的工地,也要按照工地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春节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
四、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准备工作
各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各级建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安排,在春节过后及时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新进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提前做好节后复工检查的准备。各级建管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复工检查安排。
各区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和辖区内春节期间不停工工程项目的清单,于1月22日前报市安全监督站;各区春节期间(1月27日至2月2日)每天15时前将当天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市安全监督站,2月2日15时前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汇总情况。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