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促进施工现场达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的申报、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推荐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示范企业
评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且在本市范围内安全生产达到较高管理水平,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2、本年度内,至少有2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称号和1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称号,或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获得市级城建重点工程表彰;
3、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先进单位
评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监理单位。
申报条件:
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合同工期,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2、监理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在建设工程施工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3、本年度内,至少有2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称号和1个(含)以上施工项目获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称号,或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获得市级城建重点工程表彰;
4、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示范企业”申报: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建管部门提出申报,中央、省及外地来汉企业可直接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申报。
(二)由建管部门对申报的资料予以初审,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推荐,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集中报送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推荐出本地区代表性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
(三)在本年度召开过省、市、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的企业,优先予以推荐。
(四)申报企业要认真整理申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完备、真实有效。
联 系 人:沈曦、万迪
联系电话:027-85725641
附件1、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示范企业申报资料目录
附件3、先进单位申报资料目录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示范企业申报资料目录
一、《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创建“示范企业”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创建“示范企业”的年度工作总结;
五、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年度自评记录(见指导手册附录三);
六、施工企业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见指导手册附录三,标注出“示范项目”);
七、能反映施工企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业绩的5寸彩照(附文字说明)约10-20张(如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企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
附件3:
先进单位申报资料目录
一、《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二、创建“先进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三、创建“先进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
四、本单位年度建设工程完成项目及项目达标评定情况统计表(参见指导手册附录三“竣工项目汇总表”);
五、参加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件;
六、能反映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及图片(如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