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协字〔2016〕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2015年市民政局抽查审计结果,协会账面有少量意外伤害保险费(返还金)结余款,建议协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进行正确的财务处理。根据《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做到专款专用。”为保障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经2016年3月2日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将少量意外伤害保险(返还金)结余专用款,在以下三项工作专用,协会将三项工作专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在会长(扩大)会、理事大会、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直至(返还金)结余使用完结。
一、用于对施工企业和项目“三类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用于奖励举办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的优秀单位。
三、用于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夏日送清凉活动及会员大会筹备工作费用。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结余款 转为 专项资金 通知
主 送:各会员单位
抄 送:市城建委 市民政局 市安全监督站
印数:10份